以“辩证思维”找准党纪学习教育“落脚点”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党纪学习教育是党中央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彰显了我们党不断推进自我革命的历史自觉和使命担当。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辩证思维,通过准确把握“多”和“少”、“动”和“定”、“未”和“已”的关系,找准此次党纪学习教育“深”、“实”、“效”三个落脚点,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把握“多”和“少”的关系,以上率下、动态平衡的精准,将党纪学习教育落在“深”上。作为“关键少数”,领导干部在党纪学习教育中具有风向标作用。“关键少数”要以上率下、领学促学,充分带动“绝大多数”集中参与,形成“头雁领学、雁阵齐学”的良好局面,营造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良好氛围。“关键少数”不仅要先学一步,还要学深一步,学全一步,通过准确把握此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带头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关键少数”的领导干部要学好党纪学习教育“第一课”,“绝大多数”党员同志要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必修课”,从而全方位、全覆盖校正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关键少数”要把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结合起来,防止“低级红”“高级黑”,在多学、多思、多悟上下功夫,少一些强制性读书笔记、心得体会、形式创新,引领全体党员踏踏实实、原原本本把《条例》学深。

把握“动”和“定”的关系,以准确谋划、统筹推进的举措,将党纪学习教育落在“实”上。“谋定而后动,笃行以致远”。此次党纪学习教育从4月起至7月,从部署到落实,从中央到地方,直至打通基层“最后一公里”,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高质量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要快速动员,抓住学习重点,扎实完成学习任务。各级党组织要明确学习内容,对照新修订后的《条例》,共三编、十一章、一百五十八条内容,组织全体党员原原本本学,把《条例》内容吃透,推动《条例》入脑入心。各地可因地制宜组织集中收看警示教育片,坚持正面引导与反面警示相结合,用好违纪违法案例“活教材”,让“拘”内人现身说法,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党纪学习教育,一次集中学习是不够的,不能过分追求学习进度,要把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推动责任压实、工作务实,将党纪学习教育探索的好经验、好做法转化为长效机制。

把握“未”和“已”的关系,以克己慎行、廉政为民的清醒,将党纪学习教育落在“效”上。“上医治未病,中医治欲病,下医治已病”。本次集中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是一次对全体党员的“体检”,帮助党员干部深学细悟新修订的《条例》,起到自警自省、令行禁止的良好“疗效”,切实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推动中心工作的强大动力。党纪是管党治党的“戒尺”,广大党员干部要在组织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中将《条例》熟稔于心,牢固树立人民公仆的角色定位,准确领悟组织上“严”管厚爱的良苦用心,做到秉公用权、为政清廉,不可越党纪国法的“雷池”一步。要主动将党的纪律规矩挺在前面,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约束自己,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刮骨疗毒的勇气与违法违纪行为坚决斗争,营造出“风清气正、海晏河清”的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中央部署紧密结合起来,使党纪学习教育激发的动力活力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实干实绩。

(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桃溪镇枣林村选调生 翟超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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