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性纪律教育要在“点”上蓄“力”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并作出重要指示强调,“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重点,组织开展集中性纪律教育,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清明风至,集中性纪律教育即将拉开序幕。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问题导向、“点”上发力,以党规党纪为“标尺线”,持续增强纪律意识、加强纪律教育、抓实纪律执行,确保集中性纪律教育动“力”十足、常态长效。

以“上心”为切入点,增强纪律意识,凝聚纪律教育“向心力”。心有戒尺,行有所止。对于党员干部而言,党的纪律是衡量党员干部行为举止的尺度,是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党的十八大以来,无数打倒的“老虎”、拍下的“苍蝇”,都警醒着我们,如果“心中无尺”“心中无戒”,都会走向犯罪的深渊。党员干部作为党的生力军,要用好集中性纪律教育这个正心修身、充电续航的有力途径,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将纪律意识融入到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不断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把牢心中“戒尺”。以“检身若不及”的思想觉悟,时刻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对标”,以党规党纪“扫描”,与先进典型“对标”,用反面典型“检视”,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做纪律上的“清醒人”,以“内无妄思”确保“外无妄动”,真正做到同党中央“同心同德”“同频共振”“同向同行”。

以“了解”为着力点,加强纪律教育,提高纪律教育“战斗力”。守纪律是底线,懂纪律是前提。集中性纪律教育不能只是“一阵风”“一场雨”,而应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确保纪律教育入脑入心、“战力十足”。既要抓好“关键少数”,也要注重“全员覆盖”,以领导干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带动广大党员队伍学好党章党规党纪,把党章党规党纪印在脑海,让“戒尺”高居心中。既要“利剑高悬”,将纪律教育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巡视巡察和政治生态考核范围,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逗硬整改,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流于形式等问题严肃处理;更要“春风化雨”,把纪律教育与“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等结合起来,与党性教育、廉洁文化教育贯通起来,使党员干部在“润物细无声”中不断增强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真正清楚“什么是纪律”,在心中念好“紧箍咒”、架起“高压线”、设立“防火墙”,炼就“金刚不坏之身”。

以“掌握”为落脚点,抓实纪律执行,蓄满纪律教育“持久力”。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习近平总书记曾谈到,各项制度制定了,就要严格执行,不能说在嘴上,挂在墙上,写在纸上,把制度当“稻草人”摆设,而应落实在实际行动上,体现在具体工作中。要以党规党纪为“度量衡”,对党员干部的行为进行“度量”,对违纪行为敢于“亮剑”,通过严肃执纪维护纪律刚性和权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突出问题导向,充分发挥党章党规党纪的教育、提醒、劝勉和惩戒作用,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树牢“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观念,增强“严管就是厚爱”的自觉,精准有效运用“四种形态”,细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轻微违纪、严重违纪的界限,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在加强日常管理监督上下功夫,把对干部的爱护倾注于日常的严格监管中,常打“预防针”,常敲“廉政钟”,让纪律教育的“春风”常吹不懈、永不停歇。

(四川省遂宁市河东新区党政办公室 蒙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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