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神默“纪” 以党纪学习教育淬炼“真金”

山东省青岛市青岛科技大学机电工程学院 耿宇轩

治国必先治党,党兴才能国强。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并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不可逾越的高压线和警戒线。广大党员干部要在此次党纪学习教育中潜神默“纪”,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真正做到“学知明守”,在忠诚干净担当的扎实作风中淬炼“真金”。

学纪以“正己”,增强“观书明镜”“黑发勤学”的行动自觉。“有道以统之,法虽少,足以化矣;无道以行之,法虽众,足以乱矣。”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每一名党员干部必须“一以贯之”的政治要求。党员干部要在学习贯彻《条例》上下功夫、见成效,压实领导组织责任,以上率下“带头学”、丰富形式“多样学”,充分激发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能动性,推动全体党员“正本固基”,高质量地完成党纪学习教育任务。要原原本本学习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统一,以“纪”为誓、以“律”代心,不断增强“抓前端、治未病”的政治自觉,让党的“六大纪律”纪纪“画地为牢”,律律“掷地有声”。

知纪以“慎己”,明确“铁肩担道”“上下求索”的价值追求。“知之愈明,则行之愈笃;行之愈笃,则知之益明。”纪律严明是保证党的组织成为坚强战斗堡垒的先决条件,党员干部在党纪学习上做到知行合一,才能推动党的组织体系“如身使臂、如臂使指”般上下贯通、执行有力。“人须在事上磨练,做功夫,乃有益。”党员干部要常怀忧患意识、底线思维,时刻对照《条例》查摆问题,谨防走上“七个有之”、不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等“歧路”,遇事敢于“正衣襟”“啃硬骨”“唱反调”,当好组织内纪律过硬的“打铁匠”。要明确“铁纪”的政治灵魂就是服从服务于党的使命任务,在党纪学习中勤于学、敏于思、笃于行,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切实防止学习工作“两张皮”,以“严紧实硬”的举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明纪以“律己”,涵养“立心立命”“枝叶关情”的为民初心。无论对党的整体、党的组织还是党员个人,党的纪律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回顾我党革命根据地的发展历程,各级党组织以铁的纪律立标杆、展形象、树新风,所以呈现出政通人和、干群和谐、生机勃发的历史局面。党员干部要深化对《条例》的理解和运用,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中央部署、完成实际工作、谋求人民幸福相结合,并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使党纪学习教育每项举措都成为促进中心工作的有效举措。要坚持党风党纪和工作业务“两手抓”,让“红红脸、出出汗”不仅当作自查自省的工作常态,还要成为“烈日当头”的实干之“姿”,与人民群众同话“里短事”、共叙“鱼水情”,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工作质效,为党和人民事业作出应有贡献。

守纪以“克己”,塑造“细行律身”“清风两袖”的政治定力。“两袖清风,不沾肥田三分露;一身正气,更喜悬崖百丈冰。”违纪容易滋生违法,违法必然触犯党纪,无数案例已然证明,党员干部不遏私欲,违法“破纪”,终是自食“恶果”。党员干部要充分学习用好正反典型案例,从中汲取经验教训,尤其要深刻剖析违纪经典案例,注重用“违纪事”“案中人”明确底线、警醒自身,时刻做到心存敬畏、心中有“称”,在八小时内外、网上网下、境内境外筑起抵抗“四风”的“万里长城”。要摒弃侥幸心理,做到须臾不离党纪“准绳”,在工作生活中,注意坚持廉以养德、廉以修身、廉以齐家,培养一身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浩然正气,营造“正清纯”的党风政风,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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