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 深明“纪”中意 不做“案”中人

今年4至7月,党中央决定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要求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各级党组织迅速采取多种形式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落地落实。广大党员干部紧紧围绕“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细照笃行,深明“绝对忠诚”“极端负责”“廉洁自律”的“纪”中意,常念思想和言行的“紧箍咒”,始终怀敬畏、明界线、守底线,方能用好党纪“护身符”,在自己的岗位上安全履职,不做“案”中人。

要明“纪”中“绝对忠诚”之意,坚定意志,淬炼政治品格。“人之忠也,犹鱼之有渊。”语出诸葛亮《兵要》。其意为:人有忠诚品德,就如同鱼儿有了水。水是鱼跃之根本,忠乃人立之根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对党绝对忠诚,必须把牢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守纪是“绝对忠诚”的题中要义,是每名共产党员必须遵循的党性原则。守纪必先明纪,广大党员干部学习《条例》,就要明“纪”绝对忠诚之意,以之坚定意志,淬炼政治品格。当前,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各种风险矛盾叠加,意识形态领域波谲云诡,广大党员干部务必用好党纪“护身符”,逐条细照,不断筑牢忠诚“防火墙”,始终做到对党忠诚老实、表里如一,在大是大非面前始终保持头脑清醒、旗帜鲜明,不当“骑墙派”“两面人”,方能不做“案”中人。

要明“纪”中“极端负责”之意,励新惟实,勇攀事业高峰。“黄钟有瑟,鸣皇哲后。”语出屈原《离骚》。其寓意为:为了国家的兴衰和民众的疾苦,当不顾个人得失,时刻保持警惕和责任感,尽职尽责地为国家效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敢于直面问题,矛盾面前不躲闪,挑战面前不畏惧,困难面前不退缩,在关键时刻和危急关头豁得出来、顶得上去、经得住考验。“极端负责”便是党员干部对新时代党纪刚性要求的积极响应。广大党员干部学习《条例》,就要明“纪”极端负责之意,以之励新惟实,勇攀事业高峰。当前,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事业正处于“爬坡上坎”最吃劲的时候,需要啃更硬的“骨头”,接更烫的“山芋”,破更厚的“坚冰”。惟有极端负责才能极限担责、竭诚履职,新征程上勇攀事业高峰,不当“老油条”“躺平者”,方能不做“案”中人。

要明“纪”中“廉洁自律”之意,净化自我,争做高洁之人。“不能胜寸心,安能胜苍穹。”语出龚自珍《自春徂秋·偶有所触》。其意为:人不能战胜自己的方寸之心,又怎能战胜广阔无垠的外部世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个人能否廉洁自律,最大的诱惑是自己,最难战胜的敌人也是自己。廉洁自律是党员干部从政的基本操守,是党纪一以贯之的严格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学习《条例》,就要明“纪”廉洁自律之意,以之净化自我,争做高洁之人。当前,我国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不正之风树倒根存,产生腐败问题的土壤和条件还未铲除,针对党员干部的“诱惑”“围猎”仍然存在。党员干部惟有自觉常念党纪“紧箍咒”,除去心中“贪欲魔”,净化身边“朋友圈”,守好自身“清廉地”,争做高洁之人,不当“老虎”“苍蝇”,方能不做“案”中人。

(四川省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曾福刚 王步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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