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礼记》有云:“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党纪学习教育也需拾“纪”而上,通过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在潜心学纪中强化政治自觉,让党的纪律“入脑”。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换言之,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如果连党的纪律规矩都没有足够的了解,不知道红线在哪里,就根本谈不上守规矩,知行止。党的二十大对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出战略部署,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严明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广大党员、干部要与时俱进学、原原本本学、逐章逐句学,可通过共产党员网上的专题网页,借助新旧对照、知识自测、每日一课等多样化的方式,把握好《条例》的核心内容。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在面对大是大非的关键时刻,知道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切实实将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为进一步融会贯通、指导实践打好坚实的基础。
在笃悟知纪中强化思想自觉,让党的纪律“入心”。心正则身正,心明则身清。对于广大党员、干部来说,党纪不仅要常学,更要常思常悟,从感性认识提升至理性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警示教育,抓好以案促学、以案说纪,让心存敬畏、手握戒尺真正成为日常自觉”。纵览警示教育的各类案例,根本原因就在于这些干部思想上的滑坡,进而导致政绩观的错位、看底线的模糊,最终走上了违纪乃至违法的道路。为什么要心存敬畏?因其是身有所正、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的思想根基。手握戒尺,就是要让警钟长鸣,让纪律之剑高悬。党纪学习教育的安排开展,释放出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全体党员、干部要值此良机,把自己摆进党的纪律条例中,始终将党纪作为自我审视、自我提高的标准,做到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不断提高道德修养、思想觉悟、精神境界,永葆党员忠诚干净担当的底色。
在知戒守纪中强化行动自觉,让党的纪律“入行”。行乃知之成,认识的第二次飞跃需落脚到实践中。党纪学习教育的开展是一次思想上的大动员,更是行动上的大练兵。当前,中国共产党面临执政、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外部环境“四大考验”,党员、干部面对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消极腐败“四个危险”,历史和人民呼唤更加深刻的自我革命。广大党员干部要在实际行动中,把从严管理和担当作为高度统一起来,既要有所不为,以身作则,带头践行《条例》,做到知行知止,令行禁止,把对党纪的深刻认识转化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又要有所作为,展现出一名党员应有的政治品格和责任意识,以实干之姿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健康发展,创造出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实绩。
(安徽省巢湖市散兵镇佛岭村选调生 王子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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