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收官”不等于“过关”

党纪学习教育迎来收官,但“收官”不等于“过关”,党纪学习教育没有完成时,广大党员干部当继续保持“通关”“闯关”“把关”的决心和斗志,学习贯彻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提高自身纪律意识,真正将遵规守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切实做到“收官”不“收心”、“收官”也“过关”。

熟读《条例》,纪律要求仍需日日“通关”。

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则知明而行无过矣。我们党重视学习并善于学习,也在学习中不断发展壮大。党纪学习教育收官并不意味着学习停止、纪律松手,不能将《条例》晾一边,要日日将“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晒一遍。广大党员干部应一如既往将《条例》当作“案头书”“枕边书”,时时翻看,事事对照,细致学习“六大纪律”的具体要求,逐章逐条、逐字逐句、反复学习,做到常入眼、牢记心。加强个人自学,提高自身对学习《条例》的主动性、积极性、日常性,通过学习对《条例》进行深刻解读的权威文章,帮助自身更好掌握其重要意义和深刻内涵,进而指导日常所思所行,真正让党纪学习教育的学风常伴、《条例》常在。

强化自觉,纪律意识仍需时时“闯关”。

逆水行舟用力撑,一篙松劲退千寻。纪律意识是政治清醒的体现,是政治定力的表现,一时明纪易、一直明纪难,各种糖衣炮弹、围猎算计不断对纪律意识和政治自觉提出考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坚定政治意志、坚守理想信念,自觉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提高政治敏锐性、政治判断力,时刻保持与“腐败分子”坚决斗争的自觉心态,与“违纪行为”分道扬镳的坚定信念,警惕“问题苗头”,以坚不可摧、牢不可破的纪律意识勇闯“迷魂阵”,对违规违纪坚决说不,始终做到明底线、知敬畏,真正把党的纪律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

遵纪于行,纪律规矩仍需常常“把关”。

督责若明严,吏治必清平。要过关,就要把好关,遵纪在常,更在长,常把关方能长遵纪,重监督方能时谨慎。广大党员干部既要把好自己的关,也要监督别人过关。用制度把关,加强纪律建设,与时俱进,关注突出重点问题,不断完善体制机制,让制度跟得上时代、管得住干部。让组织把关,通过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做好党内监督,真正出出汗、红红脸、找找刺,在认真反思自身问题的同时看到别人的优缺点,见贤思齐、取长补短。让群众把关,重视群众监督,党员干部是否真正做到了遵纪,人民群众最有发言权,提高群众评价在党员干部政绩考核中的占比,增强群众监督效能,对党员干部的日常行为进行常监督、常把关,才能真遵纪、常遵纪、长遵纪。

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人民政府 梁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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