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乱作为”,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

    “政者,正也”。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着力解决干部乱作为、不作为、不敢为、不善为问题。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推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解决好“乱作为”问题,不仅影响着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方向,还关系着群众的民生福祉,更关乎着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实践兴衰。

政绩观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总开关”“定盘星”,直接关系着工作怎么做、事业怎么干、目标怎么达。然而,从实际情况来看个别党员干部仍存在着“乱作为”问题,或好大喜功、急功近利,将“大”和“快”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或敷衍塞责、止步不前,大搞作秀式调研,习惯于“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或重上忽下、唯上不唯实,只考虑上级满不满意,不在意群众需求。“乱作为”问题表面上看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能力有不足等原因,但究其本质还是政绩观发生错位和偏差。有的党员干部没有正确处理好“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怎样树好政绩”等重大问题,只要GDP增长幅度不要人民群众满意度,只听上级掌声不闻百姓心声,如此自然便会产生“乱作为”问题。

解决好“乱作为”问题,其根在政绩观是否正确。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人”是核心要求。“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党员干部要坚持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把为人民谋利益、为人民创造幸福作为终身追求,不断以“辛苦指数”提升群众“幸福指数”。“实”是正确政绩观的重要内容,坚持从实出发,真落实、落实事、求实效。坚持以群众“满意度”为标尺,不搞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遇事不乱为,多想想群众迫切需要什么、亟须解决什么,努力做出经得起实践和人民检验的实绩。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把“干”作为核心要素。为民造福不能简单停留在口头上,更要融入行动中,做与不做、简单干与深入干、虎头蛇尾抓与持之以恒抓有着本质区别。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党员干部不要做坐而论道的清谈客,要争做起而行之的行动者,用知重负重、迎难而上的行动,真抓实干、埋头苦干的劲头,让一项项工作、一件件事情落地生根。

考得准方能干得实,树牢正确政绩观,解决好“乱作为”问题,政绩考核“指挥棒”尤为重要。我们要从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来考评干部的政绩。改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要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以实绩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要看GDP,但不能唯GDP。既看当下工作成绩,也看基础性、长远性工作成果;既看好事实事,也看急事难事;既听领导同事掌声,也看百姓群众满意度。要坚持按客观规律办事,重实际、求实效,扎扎实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以“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严谨细致”的政绩考核助推正确政绩观树立和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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