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筹备做“加法”,“点面聚合”将“典型案例”作为“小切口”,为党员筑牢防线。“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党纪学习教育如同筑堤防洪,需要在“学前”阶段精心筹备,扎实做好“加法”。基层党组织应深入调研、精心策划,确保学习内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将党的纪律条规、典型案例等纳入学习内容,通过“点面聚合”的方式,既关注面上的普遍性问题,又深入剖析点上的典型案例,将抽象的纪律要求具体化、生动化,使党员干部能够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同时,要明晰学习对象,将全体党员干部纳入学习范围,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确保学习内容的全面性和针对性,为党员干部筑牢思想之基打下坚实的基础。
“学中”教学做“乘法”,“虚实结合”将“警示教育”作为“小课堂”,为党员敲响警钟。“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在党纪学习中,基层党组织应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创新教学方式方法,提高学习效果。可以采用“虚实结合”的教学模式,将传统课堂教学与现代信息技术相结合,打造立体化的学习平台,实现学习资源的共享和优化配置。在线上,可以利用微信公众号、学习强国等平台,定期推送党纪知识、学习心得等内容,方便党员随时随地进行学习;在线下,可以组织党员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使党纪学习教育更加生动、形象,使党员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和启,增强他们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学后”实践做“除法”,“动静融合”将“日常监督”作为“小抓手”,为党员护航前行。“学然后知不足,教然后知困。”党纪学习教育的最终目的是要落实到行动中,确保党员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因此,“学后”实践阶段,基层党组织应做好“除法”,即消除党员在实践中的不良行为和思想。要通过“动静融合”的方式,将日常监督作为“小切口”,加强对党员行为的规范和约束。一方面,要通过静态的制度规定和纪律要求,明确党员的行为规范;另一方面,要通过动态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通过开展谈心谈话、组织民主评议等方式,及时了解党员的思想动态和行为表现,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和纠正。同时,还要注重发挥党员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引导他们自觉接受监督、自我约束、自我提高。
(西藏自治区山南市错那县委组织部 张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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