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举措”提升党纪学习教育“含金量”

北京市密云区教师研修学院 张树臣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各级党组织应着力用好“学、检、改相结合”“排查纪律风险点”“落实学习教育制度机制”这三项举措,让党员、干部切实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知行知止、令行禁止,让党纪学习教育更具“含金量”。

坚持学、检、改相结合。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就是要强化认识严明纪律,查找问题及时纠正,阻塞漏洞防止滑坡。从党员、干部违纪案例中不难看出,有的对党纪学习不上心,浮于表面、未触心灵;有的学归学做归做,心存侥幸、学改脱节;有的无视党纪党规,将学习抛之脑后,在不知不觉中滑向违纪泥潭。增强党纪学习教育实效,需要把学、检、改结合起来。要逐条学习理解,逐款自检自纠,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敢于起底并列出清单;要秉持对党忠诚老实的政治态度,对于潜在性违纪情形,自觉敲钟警醒,强化自我约束,防止纪律滑坡;对于苗头性倾向性违纪行为,应主动向党组织汇报,诚心实意接受组织批评教育,体现一名党员、干部应有的政治觉悟。只有时刻把纪律挺在前面,对违纪抓早抓小,才能防止小错铸成大错,防止违纪行为演化成违法犯罪。

主动排查纪律风险点。古语云:图之于未萌,虑之于未有。党员、干部工作岗位不同,身份角色不同,纪律的具体要求会各具特点,纪律风险点各有差异。警钟长鸣、防患未然,需要各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结合具体工作,主动排查纪律风险点并制定对应措施。党员领导干部应在政绩观、正确用权、决策部署、监督检查、廉洁自律、约束家属等方面多加检视,普通党员应结合岗位特点在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等方面多下功夫,年轻干部、预备党员还应结合自身短板查找潜在风险点。各级党组织要对各类纪律风险点进行汇总分类,找出契合本单位本部门特点的纪律风险点,及时研制应对措施,要求党员、干部以如履薄冰的谨慎态度,将纪律风险点与预防措施铭刻在心,做到时刻警觉、未雨绸缪,共同筑牢遵守党纪党规的思想堤坝。

落实学习教育制度机制。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要养成纪律自觉,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养成纪律自觉,关键要严格落实党纪学习教育的制度机制,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要把党纪学习教育融在日常、做在平时,坚持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坚持学习先进典型与案例警示教育相结合,绵绵用力、久久为功。要严格纪律检查监督机制,把自我监督、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紧密结合起来。党员、干部要坚持三省吾身,增强自我监督的自觉;党组织要运用好“四种形态”,紧盯违纪风险点,加强监督提醒,坚持严字当头;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多运用网络平台提高监督反馈效率,及时发现违纪苗头,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全体党员、干部只有时刻绷紧纪律之弦,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才能不断积聚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和合力,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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