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萧江镇人民政府 叶宗场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督促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要准确把握此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全”字起笔、“常”字运笔、“深”字转笔、“效”字收笔,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绘就干部政治纪律“成长图鉴”。
以“全”字精准起笔,精部署、细谋划,在“全员参与、全面覆盖”中勾勒“学纪”轮廓。无数警示案例表明,党员违法犯罪往往始于违反党纪,要想做到“防微杜渐”,必须把党风党纪建设挺在前面,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那么,如何才能确保党员时刻绷紧“令行禁止,不搞变通”的“思想弦”?要始终抓好“全”字,实现“全员”和“全过程”的全覆盖,营造“热火朝天”学党纪的浓厚氛围。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原则,结合实际制定个性化“学纪”方案,将党纪学习融入到“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主题党日等活动中,通过个人自学和集中自学相结合,确保党纪学习贴近实际、贴近党员,让党章、党纪烙刻进每位党员干部的心灵深处。
以“常”字从容运笔,勤学习、常自省,晕染“常学常新、常修常炼”的“知纪”底色。党纪学习教育与其他理论学习一样,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也注定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握一个“常”字,把党纪学习抓在经常,把学思践悟融入日常,严守纪律做在平常,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各级党委、政府要正确把握经常性教育和集中性教育两种形态,切实将“常学”转化为“长效”。既要推动理论课堂与实践课堂“深度融合”“齐头并进”,创新学习方式、拓宽学习渠道,坚持“线上+线下”共同推进,系统化、碎片化学习协同发力。更要引导党员干部常照党纪这面“镜子”,做到既照工作,更照思想,既照成绩、更照问题,通过“照镜子、正衣冠”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从而养成纪律自觉。
以“深”字奋力转笔,明方向、正风气,彰显“深学细悟、学深悟透”的“明纪”亮色。“凿井者,起于三寸之饮,以就万仞之深。”学习党纪条例是一个如“凿深井”般由表及里、由浅入深的过程,唯有发扬“凿深井”精神深学细悟,才能筑牢“思想堤坝”。党纪学习教育不是“涂脂抹粉”的“表面文章”,更不能变成“另类”的“形式主义”,要真正扎下去,真正学到深处。各级党委、政府要全面做好党纪学习教育轮训,狠抓关键少数,以上率下释放“深学信号”,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把深学做到实处,把深学党纪当作“强身健体”的“法宝”,做到“强读强记”,在勤学原文中深悟原理,在对标对表中校正偏差,在学用结合中促进工作,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确保严守党的纪律永远“在路上”。
以“效”字自信收笔,利当下、谋长远,在“跟踪问效、常长为效”中绘就“守纪”图鉴。“效”就是效率和效果,这是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应有之义”。强化党纪学习教育是一条“硬杠”,绝不能当作“软指标”,更不可“说起来重要,干起来不重要”。各级党委、政府要将党员干部纪律教育情况作为日常督导、巡视巡察和政治生态考核的重要内容,既检查过程,又检验效果,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肃督促整改。要聚焦学习效果,坚持“两手抓、两促进”,着力提升贯彻执行“时效”,建立健全的考核评价机制,将培训成果与干部选拔任用、考核奖惩等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让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在党员干部心中牢牢扎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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