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纪学习教育中“坚持、坚定、坚决”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单王乡人民政府 倪自航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党员干部要以学为先、以用为本,在党纪学习教育中,知规矩、受警醒、明底线,为自身筑牢防线、增强信念、指导实践,书写忠诚干净担当的华丽篇章。

坚持“学思同频”,在勤学不辍、深研细悟中,让理论学习“入脑入心”。“识以领之,方能中鹄”,要在勤学不辍中领会精神,用党纪党规掸思想之“尘”,做到坚定理想信念、筑牢廉洁底线。广大党员干部要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任务,通过细化学习内容、找出学习重点、形成知识体系,不断构建《条例》的知识框架。以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以案促学、以训助学的方式,同时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纪律建设等重要文章、论述,让学习内容饱满丰富,确保党员干部受警醒、强党性、知担当。党员干部还要善于思考,多思“为何学”,常思“怎么学”,既要在个人自学中,多总结、多领悟,也要利用集中理论学习的机会,组织党员领学,提高学习效果,同时拓宽学习形式,以观看警示教育片、集中交流研讨、组织专题讲座等方式,提高党纪学习教育质效。

坚定“理想信念”,在对党忠诚、砥砺前行中,让政治品格“坚如磐石”。“木心不直,则其脉理皆邪”,若是官心不正,必然败坏党风政风,伤害党性民心,更别谈坚守初心、办好国事民事了。党员干部要用党纪党规不断强化自我约束、自我控制的意识和能力,始终保持“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常怀恭敬之心、恪守之心、敬畏之心,做到慎微、慎权、慎言、慎行,画好“不可为”的红线,做到不该做的坚决不做、不该说的坚决不说,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成为立身之本,切不可在“得过且过”中丧失理想信念。党员干部不仅要在“大是大非”面前坚定立场,也要在“蝇头小利”中明辨是非,时刻抵制各种“微腐败”,不搞团团伙伙、不做乱评乱议、不搞跑风漏气,面对重大问题要向组织汇报,不断锤炼“坚如磐石”的政治品格。

坚决“慎终如始”,在恪守纪律、尽职尽责中,让为民初心“矢志不渝”。党纪学习教育绝不是一句口号,倘若把学习党纪当成一项“规定动作”,在学了、记了、做了后,依旧在工作和生活中“老调重弹”,就失去了学习的意义。要在学以致用中,真正校正思想、规范行为,在一言一行中将遵规守纪融入血脉,成为行动自觉。通过党纪学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保持“慎终如始”的谨慎态度,严以律己、严以修身,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要在思想上立起“硬标杆”,划清“可为”和“不可为”的界限,凡事多思是否“合乎规矩”,切不可“因小失大”;要在工作实际中,恪守纪律,始终不逾“红线”半步,真正做到永葆为民初心、站稳人民立场、厚植爱民情怀,不断围绕群众关注的急难愁盼问题,做到善决策、真作为,锤炼敢担当、勇奋斗的能力,稳步走好新时代的赶考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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