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要深化“学悟守”三维体系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广大党员干部要立足“学”“悟”“守”,争做党规党纪的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以铁的纪律、严的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确保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都能够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坚守党的初心和使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衷于“学”,提高政治站位,理解宗旨要义,夯实遵纪守纪“思想根基”。“离娄之明、公输子之巧,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准则的标准和遵循。广大党员干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抓好党纪学习教育,将其摆在工作学习中的重要位置,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联系实际,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准确掌握“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内容,真正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防止“走马观花”“蜻蜓点水”“一知半解”式学习,推动《条例》入脑入心,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

勤于“悟”,坚持以案促改,加强自查自省,筑牢防腐拒变“思想防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党规制定、党纪教育、执纪监督全过程都要贯彻严的要求,既让铁纪“长牙”、发威,又让干部重视、警醒、知止,使全党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实践反复告诫我们,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极易导致思想滑坡、行动偏航。一些党员干部对中央三令五申置若罔闻、顶风作案,归根结底是党的观念不强、党性不强,对党纪学习浅尝辄止、不求甚解,从无知到“无畏”,最终导致理念信念的严重缺失。要切实强化警示教育,坚持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把违纪违法问题、原因、教训讲清楚,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党员干部要突出问题导向,经常性对照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反省和剖析,为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把脉问诊”,在反省中清除思想垃圾,掸去心灵灰尘,不断自我净化,真正做一名让党组织信任、人民群众信赖的合格干部。

坚于“守”,树立为民宗旨、增强纪律意识,永葆清正廉洁“公仆本色”。“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不难于听言,而难于言之必效。”定纪律,立规矩,为的是能够身体力行,将纪律和规矩付诸实践。党纪学习教育不仅在于让我们“学纪”“知纪”“明纪”,更重要的教育我们要始终如一、持之以恒“守纪”。严守党纪就是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心怀“俯首甘为孺子牛”的公仆心,摒弃私心杂念,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时刻将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谋福利,为人民解难题。作为党员干部,要敬畏权力、敬畏党纪法规、敬畏人民,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筑好“防火墙”、念好“紧箍咒”,慎终如始不碰“红线”、不踩“界线”、不越“底线”,守好自己的政治底线、法律底线,增强抵御诱惑腐蚀的免疫力,自觉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

(重庆市渝北区委组织部 苟斯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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