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要坚持“读”“守”“干”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广大党员干部当以本次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不断深化《条例》理解运用,始终坚持原原本本“读”、清清白白“守”、扎扎实实“干”,确保党纪学习教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原原本本“读”,在学通弄懂中筑牢思想防线。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三次修订《条例》,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不断完善纪律规矩,释放了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充分彰显了我们党推进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研读最新修订的《条例》,逐句领悟、逐段体会、逐篇吃透。要避免“走马观花”“蜻蜓点水”式学习,不能仅仅将学习流于形式,抄抄笔记,走走过场,要全面理解、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最前面。

清清白白“守”, 在恪守纪律中坚持清正廉洁。懂纪律是前提,守纪律是底线。无数的反面典型警醒我们,不要抱有侥幸心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最终就会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广大党员干部要吸取反面典型案例的教训,做好自我革命的表率和遵规守纪的标杆,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决不能前脚踏上仕途、后脚步入歧途。要依法依规用权,主动在思想上画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时刻警惕“围猎”的陷阱,不让手中职权成为牟取私利的“摇钱树”。要保持干净的人际关系,管好八小时之外的“社交圈”“朋友圈”“亲情圈”,自觉在各种诱惑和挑战面前坚守底线、保持清醒,做到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始终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

扎扎实实“干”,在履职尽责中践行为民宗旨。衡量一名党员干部是否合格,不仅在于不贪不腐的清正廉洁,还在于勤政善为的责任担当。回眸历史,环视现实,有一种最大的腐败就叫做官僚主义,“腐”的是党和人民给予的责任和信任,“败”的是国家建设发展的大好机遇。党员干部要将党纪学习教育融入工作实践之中,将“干净”融入干事创业之中,深刻领悟“干净”与“干事”的辩证关系,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用心用情用力服务人民群众。要始终心系“国之大者”,牢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党纪学习教育成效的衡量标准,始终坚持权为民赋、权为民用,用心用情践行为民服务宗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云雾镇人民政府 廖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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