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亮党纪学习教育“三盏灯” 照亮“赶考路”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广大党员干部要把握好党纪学习契机,亮“灯”前行,做到尽心、净性、见行,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赶考之路”上贡献更多力量。

凝勤学之心,点亮“尽心”的“指路灯”,拧紧思想“总开关”。知之愈明,则行之愈笃。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是我们党一百多年来能够先后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伟大胜利的法宝。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力度空前的反腐斗争中,“打虎”“拍蝇”“猎狐”多管齐下,开辟了党的自我革命新境界。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党纪是每个党员都不可逾越的生命线,是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因此要用心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做到原原本本学,把《条例》原文原意刻画于心;对比思考学,充分理解为什么修订、哪些地方修订、修订背后的深意。深入贯彻落实“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目标要求,实实在在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怀自省之志,点亮“净性”的“聚光灯”,写好守纪“廉清单”。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广大党员要坚持“三省吾身”,逐章逐条对照《条例》自省在政治纪律上是否有短板,在工作纪律上是否有风险,在生活纪律上是否能做表率。把自己摆进去,深入开展一场彻彻底底的“党性体检”,做到边学习、边对照、边检视、边整改。主动在“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等政治生活中融入党纪学习,掸掸尘、扫扫土,补钙壮骨、固根铸魂,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只有心怀敬畏,才能慎始敬终;只有警钟长鸣,才能警笛不响。各级党组织也要用好纪法教育基地,组织警示教育活动,以案促教促改。进一步明晰为人做事的基准和底线,促使党员干部守住公与私的“警戒线”、是与非的“高压线”、情与纪的“分界线”,使铁的纪律真正成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兴实干之风,点亮“见行”的“远光灯”,绘就为民“新底色”。一语不能践,万卷徒空虚。党纪学习,重心亦重行。从以身作则,勤俭节约,管钱管物从不搞特殊的陈云,到亲民爱民、无私奉献,始终保持着劳动人民本色的焦裕禄,再到一尘不染、两袖清风,视名利安危淡似狮泉河水的孔繁森,这些闪耀着“清廉之光”的先锋模范都是广大党员干部学习的“标尺”。青年干部更是要挺纪在前,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八小时内”要“主动请缨”,前往改革攻坚、项目建设、乡村振兴等重点一线“墩苗”历练,锤炼信仰信念的钢筋铁骨;“八小时外”要“正己正人”,自觉净化朋友圈、生活圈、休闲圈,涵养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以爬坡过坎的压力感、奋勇向前的使命感、干事创业的责任感,在新时代新征程的“赶考之路”上书写为民服务“高分答卷”。

(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峡口镇人民政府 袁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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