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当有“高站位、致良知、严要求”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广大党员干部当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深学细悟筑牢思想根基、知行合一站稳人民立场、守纪持正筑牢廉洁底线,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注重“高站位”,深学细悟筑牢思想根基。只有持续深化理论武装,才能在思想上把住“方向盘”。少数党员干部在理解和执行党纪国法时,尚存在一知半解的现象,往往会因小失大,为短暂的利益而忘却长远的危害,因一时的侥幸而付出终身的悔恨。“心不可乱,则利至而必知,害至而必察。”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党纪学习教育当做必修课,以逐字逐句、逐章逐条、新旧对照的方式认真学习《条例》,在深学细悟中凝心铸魂,进而增强纪律观、自我管控力、抗风险能力。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解决少数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同时以案例分析、专题培训等方式,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论述,使党员干部敬畏党规党纪,坚守廉洁自律,以更好的思维方式、饱满的精神状态适应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需要。

体悟“致良知”,知行合一站稳人民立场。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百年风雨一路走来,“人民”二字贯穿始终,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再到“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这一面”,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是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的根本立场。党员干部要将开展党纪学习与聚焦主责主业结合起来,将党的纪律规矩落实到工作和生活的各个方面,进一步明确手中的权力、所处的岗位,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坚持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条例》当成行动的“指明灯”,以“群众满意”标尺为干事创业的“风向标”,在走近群众、融入群众中学会体察人民情绪、体会百姓所思所念、倾心尽力对待群众诉求,努力实现“一件琐碎事,暖到人心头”的效果,切实用我们的“辛苦指数”换取群众的“幸福指数”。

把握“严要求”,守文持正坚守廉洁底线。底线是量变向质变转化、滑向最坏可能性的边界线,更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界限。少数党员干部没有拧紧“阀门”,既不清楚政治红线,也不知道纪律底线,面对欲望诱惑、触及底线问题时,没有“踩刹车”,最终酿成不可挽回的悲剧。“祸患常积于忽微,智勇多困于所溺。”党员干部要在党纪学习教育中守住内心,自觉加强党纪国法和规章制度的学习,明确言谈举止、社会交往、兴趣爱好的界限,既在大是大非中坚守立场,也在小利小节中坚持原则,以更严要求、更高标准正心自律、怀德自重、清廉自守。要营造尊崇法纪、敬畏法纪的良好氛围,常态化开展“政治性警示教育”“纪律教育学习月”等活动,教育党员干部知晓规矩是什么、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管住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使铁的纪律成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不闯红灯、不越底线。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丁集镇人民政府 陈荣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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