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上发力 静待党纪学习教育“百花”盛开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学纪是为了更好地知纪、明纪、守纪。各级党组织要聚焦“学党纪”主线,以学习《条例》为重点,多措并举、“点”上发力,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规守规、知行知止,让党纪学习教育开出“别样花”、效果明显。

找准分级分类、精准滴灌的“突破点”,在把“要我学”变成“我要学”中开出“千磨万击还坚劲”的“信念之花”。党纪学习教育要有针对性和实效性,要聚焦学习教育重点,根据各单位业务性质、廉政风险点、受教育人员范围等,分类实施、因人施策,用党纪党规掸思想之“尘”。组织党员干部结合职责使命,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深刻认识《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深刻内涵、实践作用,使之成为工作指导、实践指南、做事“指针”,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发挥“头雁”作用,带头学习遵守党的纪律,先学一步、学深一层,为党员干部作出表率、做好示范。同时,要突出抓好“关键少数”,对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等重点对象的纪律培训,要精选知识点,“菜单”化、精准化提供党纪学习内容,全方位了解其思想动态和心理需求,打好“预防针”,防止成长“黄金期”变成贪腐“危险期”。

找准以案促学、以训助学的“切入点”,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中开出“只留清气满乾坤”的“清廉之花”。要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既充分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又要善于运用违纪违法干部警示录、忏悔录、警示教育片以及警示教育基地等开展警示教育,通过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明纪、以案释纪,及时帮助广大党员干部“提神醒脑”“排毒治病”,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实现铁纪“长牙”、发威,警示个别党员干部收敛、收手,唤醒尚在“装睡”的“梦中人”。同时,在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认真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创新优化“自选动作”,灵活宣传教育方式,大胆运用动画、视频、长图、情景剧等党员干部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感召力、扩大覆盖面,全方位、立体式讲解党规党纪,真正交出“守纪律、知规矩、明底线”的满分答卷。

找准融入日常、学用结合的“落脚点”,在既“懂规矩”更要“守规矩”中开出“俯首甘为孺子牛”的“为民之花”。加强纪律教育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全周期管理”理念,把党纪学习作为“必修课”和“常修课”,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做在经常、抓在平常、融入日常,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要在加强教育引导的前提下,秉持“无规矩不成方圆”的理念,加大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用好党纪“戒尺”,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常抓常管,引导党员干部守好纪律这条“底线”,牢记权力是勤政为民的工具,自觉把党的事业当做自己的最高追求,把全部心思凝聚到干事创业上,把全部精力集中到造福群众上,清清白白为官,踏踏实实干事,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取得扎实成效。

(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民政局 吕俊程)

本文信息源自 共产党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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