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以党纪学习教育再叩初心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此为契机,以党纪学习教育再叩初心,把底色擦亮、底线守牢、底气打足,内化出廉洁清明的思想溪流,主动汇聚到振兴发展的时代浪潮。

要用好党纪学习教育的“衣冠镜”,擦亮“一心为公”的情怀。《通知》指出,要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条例》是党员干部行为规范的准绳,只有时刻对标对表,才能发自内心地有所畏、有所敬、有所爱。要从《条例》中“学”出敬畏,修订后的《条例》共3编、158条,分则部分逐章对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行为作出规定,要深学细究,把“敬”字印在心中、“畏”字刻在骨里;要从《条例》中“悟”深宗旨,新修订《条例》增写“坚守初心使命”“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等内容,要把握核心要义,接续“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精神传承;要从《条例》中“谋”出实招,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起来,使党纪学习教育每项措施都成为促进中心工作的有效举措。

要用好党纪学习教育的“磨刀石”,打磨“两袖清风”的作风。《通知》明确,要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纪律意识的淡薄是犯错的根源,是行为滑坡的征兆。“德不善则弊显,行不俭则祸生”,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要用好这把“戒尺”,定好标杆、量出定位、找到差距、敲响警钟,知“畏法度者最快乐,明“保清廉似上山,定需步步用力”。要在“一针一线”较好真,深入学习“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重要要求,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要在“一言一行”打好底,在学以致用中校正思想、规范行为,不仅要管好自己,更要管好身边人、家里人,扎好权力的口子、缩小交往的圈子,对待党纪就要“如履薄冰”,就要“谨终如始”;要在“一朝一夕”下好功,在“八小时”内外始终如一、做好表率,主动补钙壮骨,一刻不松懈,一生常践行。

要用好党纪学习教育的“警报器”,养成“三复白圭”的习惯。《通知》指出,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实际,运用违纪违法干部警示录、忏悔录、警示教育片以及警示教育基地等开展警示教育。心有所畏,方能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活生生的案例摆在案前,血淋淋的教训警示后人,告诫着党员“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自溺”。只有在思想上绷紧弦,行为上才能不出圈;只有在行为上守好矩,路途上才能不偏航。要注重用好警示教育,把“大水漫灌”的被动学转化为“精准滴灌”的主动学,带着感情学、带着反省学、带着思考学。要在剖析反面典型案例中有“代入感”,想一想若是自己该如何,怎样面对第一次诱惑就刹好车;要在剖析反面典型案例中有“责任感”,想一想若是身边人该如何,怎样面对他人失足扯袖子;要在剖析反面典型案例中有“紧迫感”,想一想“何为违纪、违纪为何”,深刻认识到对于党员干部,没有“不知者不罪”,只有“知纪违纪”,要抓好以案促学、以训助学,当政治上的“明白人”。

(辽宁省大连市瓦房店市委组织部 马也)

本文信息源自 共产党员网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m.shidao.biz/vanguard/6952.html

(0)
先锋 文汇先锋 文汇
上一篇 2024 年 7 月 3 日
下一篇 2024 年 7 月 3 日

你可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