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蒙城县委组织部选调生(立仓镇薛庙村党总支书记助理、副书记) 张涛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在状态”,要求广大党员干部紧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精神指示,坚持在“深学”“细悟”“笃行”上下功夫,补足“精神粮食”、保持“清廉正气”、强健“实干风骨”,从而达到“强思想、树正气、壮体格”的效果。
立足“深学”,在掇菁撷华中不断深化,知纪明法于“心”。学之愈深,知之愈明。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深化学习是党员干部赋能充电、强基固本的重要举措。广大党员干部要将党纪学习教育视作净化心灵、描摹初心、刻印信仰的终身“必修课”,时刻保持永不知足的学习劲头,紧扣《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坚持学原文悟原理,力求准确深入理解其主旨要义与精髓实质。要提高政治站位,学深一分,细悟一层,在透析党的纪律中更进一步,淬炼敬畏之心、巩固忠诚根基,在思想深处划定准线、明确底线,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筑牢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
注重“细悟”,在正身清心中不断内化,律己明纪于“思”。千里长堤,溃于蚁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加强自律、慎独慎微,经常对照党章检查自己的言行,加强党性修养,陶冶道德情操,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典型案例警醒我们,党员干部的腐败堕落、党性丧失大多是从一顿饭、一条烟、一瓶酒开始,一次又一次的推杯换盏、觥筹交错将自己从“座上宾”变为“阶下囚”,归根结底还是心无规矩,行无定则。广大党员干部要常照纪律之“镜”,正自身、明不足,时常反躬自省,常怀戒律之心,始终保持“勿以恶小而为之”的作风修养。要注重“以案鉴己”,坚决不做“吃瓜群众”,不把“警示”当“故事”,真切地从案中吸取经验教训,敲响思想警钟,持续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力破“违法乱纪”,确保“风清气正”。
坚持“笃行”,在践行履诺中不断转化,守纪利民于“行”。为学之实,固在践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制度不是“稻草人”摆设,要落实在实际行动上,体现在具体工作中。党规党纪不是“禁锢”,遵规守纪不会束缚手脚,更不应成为“摆烂”“躺平”“不作为”的“护身符”,守纪利民、爱民为民才是硬道理。广大党员干部要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学用结合,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为民服务的切实行动和工作实效,把党规党纪当做干事创业的“底气”和担当作为的“支柱”。要树立“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宗旨意识,固守人民立场,置顶群众利益,坚决同违反纪律规矩,损害群众利益之事划清界限,立足本职岗位廉洁用权、干净办事,严守规矩、令行禁止,在党规党纪的约束下稳步前行,确保党纪学习教育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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