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轻重”分清党纪学习教育“上下之道”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在党风廉政建设的征程中,我们必须以党纪为纲、法规为绳,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以知识深浅、态度真伪定干部行为是非,方能确保党的纯洁性,让遵规守纪的干部心有所安,对违纪违法的干部形成震慑,进而汇聚起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强大力量,推动“中国梦”的巨轮劈波斩浪、稳健前行。

筑牢纪律严明“防火墙”,让“真学多、假学少”的笃行者上,“形式重、实效轻”的敷衍者下。“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走好党的自我革命之路,一个崇学尚学、笃行不息的学习氛围是基石、是底色。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不仅是党员干部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必要前提,也是我们党历经风雨而永葆生机、历经磨难而不断壮大的重要保障。营造这样的学习氛围,各级党组织责无旁贷。要在教育中树立“风向标”、制定“硬标准”,确保学有所获、学有所用。“能上”的干部应当勤于学习,不仅要在书本上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更要在实践中深化对党纪国法的理解和应用,用扎实的学识和严谨的态度引领全党全国的学习热潮。“能上”的干部还应当严于律己,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而非表面应付、虚与委蛇,丝毫不见对党和人民的忠诚与担当。党组织既要考察干部的学习成果,更要关注干部的学习态度和实际表现,褒奖真学者,惩戒假学者,在自我革命的道路上树清风、正方向。

握紧监督执纪“问责剑”,让“实干多、空谈少”的担当者上,“投机重、责任轻”的失职者下。“在其位,谋其政。”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要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还需让“上”的激励和“下”的警示深入每一名党员干部的心灵,时刻激发他们守纪律、讲规矩的自觉性。我们要敢于对“只说不做”的干部亮剑。不当“老好人”“旁观者”,严格按照党纪法规“发现问题、调查核实、依规依纪依法处理”等程序,对“口若悬河、行若蜗牛”的官僚式干部和“雷声大雨点小、只说不做假把式”的形式主义干部“动真格”,让“空谈者”无处遁形、“混日子”者无处藏身。同时,要多对“在其岗,尽其责,显其能”的干部点赞。将“聚光灯”聚焦在那些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模范先锋身上,把他们提拔上来、重用起来。让实干者挺直腰杆,让担当者脱颖而出,愿做事、能做事、做成事的干部才能如雨后春笋般茁壮成长,如江河之水般奔腾不息,让神州大地“英才辈出显身手”。

亮出警示教育“长明灯”,让“自省多、自满少”的清醒者上,“自蔽重、自警轻”的失范者下。“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开展警示教育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应是评价干部是否合格、能否重用的重要依据。能干事创业、成绩显著的干部固然值得肯定,但更要看其是否能保持清醒头脑、严于律己。近年来,一些干部因自我膨胀、骄傲自满而走上违法乱纪的道路,究其根源,便是缺乏足够的警示教育和自我约束。金碑银碑不如老百姓的口碑,金奖银奖不如老百姓的夸奖。党组织在培养干部时,除了以奖惩分明的手段来激励干部,更要以警示教育背后的良苦用心来警醒干部,把对待群众的态度、解决群众问题的能力作为衡量干部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对于那些自我认识不清、自我约束不强的干部,不是简单地一棍子打死,而是要通过开展警示教育、进行谈心谈话、采取帮扶措施等方式,帮助他们认识错误、改正错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展现新的风采。

(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天马街道办事处 雷少伟)

本文信息源自 共产党员网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m.shidao.biz/vanguard/6831.html

(0)
先锋 文汇先锋 文汇
上一篇 2024 年 7 月 3 日
下一篇 2024 年 7 月 3 日

你可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