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着民生需求为指引的“温暖之光”,走好“心系群众”的“为民路”。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无论是“舍小家为大家”的黄文秀,用青春和生命诠释了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还是“小巷总理”吴亚琴,三十载风雨无阻服务社区百姓,带领群众共绘幸福生活画卷……无数党员干部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为人民服务”的庄严承诺,如一盏盏明灯,照亮了“心系群众”的“为民”路。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时刻想着人民,时刻装着人民,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的呼声和需求,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准,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循着民生改善为目标的“奋进之光”,走好“福祉增进”的“惠民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发展中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补齐民生短板,增进民生福祉,让各族人民实实在在感受到推进共同富裕在行动、在身边。”从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到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从教育医疗事业的蓬勃发展,到住房条件的持续改善,每一项民生工程的实施,都是对人民群众福祉的增进。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推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取得新进展。要深化改革创新,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激发社会活力,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循着民生安定为底线的“守护之光”,走好“和谐安宁”的“安民路”。社会稳定是人民幸福和国家强盛的前提。“利莫大于治,害莫大于乱。”国泰民安是中国人民最基本、最普遍的愿望,社会稳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提条件。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要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要永葆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不贪公家“一分一毫”,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以自身的清正廉洁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双林镇人民政府 汪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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