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刀刃向内疗肌肤,风清气正日日新。”党纪学习教育是提升党的纪律建设水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的关键举措。党员干部要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应该以“学”为主、以“知”为要、以“明”为根、以“守”为本,争当自主学纪“带头人”、准确知纪“明白人”、心中明纪“清醒人”、严格守纪“干净人”。
以“学”为主,学思结合,坚持做自主学纪“带头人”。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学纪”是前提。“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党员干部要坚持从学习党纪、党规入手,全面系统了解、掌握党的纪律体系和原则要求。要把学习最新修订的《条例》作为首要重点,坚持原原本本学、认认真真悟、踏踏实实记,坚决做到逐章逐条、研磨字句、深悟要义,结合联系自身实际和工作实际,带着问题,深入钻研,加深思考认识,不断强化学习效果,同时,对一些新要求、新规定,必须第一时间学习掌握,不能稀里糊涂、一问三不知。
以“知”为要,求知若渴,坚持做准确知纪“明白人”。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知纪”是基础。纪律是个圈,自由在里边。党员干部要对照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有关要求,准确知晓哪些事能干、哪些事不能干,只有全面准确掌握并知晓纪律的边界,才可能不违规破纪,不越雷池。无论什么时候、何种情况,党员干部都要坚守原则底线,坚决做到不该开的口子不开、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办的事情不办、不该拿的东西不拿,管住自己言行,争做准确知纪的表率,对照党章、遵守党纪,做纪律坚定守护者。
以“明”为根,自查自省,坚持做心中明纪“清醒人”。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明纪”是根本。心之所向,行之所倚,要深刻反思自己的内心,是否真正认识到党的纪律的重要性,是否确实将党的纪律作为自身行为的根本准则。要坚定初心信念,保持对党的绝对忠诚,把党的纪律铭记于心,反复提醒自己,铁的纪律是我党的生命线,是党保持战斗力的根本保障。要自觉把党规党纪当成“紧箍咒”“护身符”,时刻明晰公与私的“警戒线”、是与非的“高压线”、情与纪的“分界线”,心有所畏,方能始终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
以“守”为本,率先垂范,坚持做严格守纪“干净人”。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守纪”是关键。党纪学习教育是手段,不是目的,除了内化于心,更重要的是外化于行。纪律是块铁,谁碰谁流血;纪律是块钢,谁碰谁遭殃。要紧守公仆本分,吸取“案中人”的惨痛教训,把好政治关、亲情关、交往关等关口,做到“八小时内”严于律己,“八小时外”慎独慎微。党员干部只有时时处处严守党的纪律规矩,党风才能始终纯正,党的事业才会根基巩固。要在从小事小节上严格要求自己,不以“影响不大”“下不为例”纵容自己,做到遵规守纪一辈子。
(安徽省固镇县新马桥镇黄圩村选调生 方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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