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求知的“韧劲”,在“端正学风、勤学不怠”中品得真理“原味”。“立身以立学为先,立学以读书为本。”党纪是规范党员言行的标尺,心中标尺不清、刻度不明,行动就难以得到校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每一条款、每一项规定都是对党的纪律要求的细化和具体化,都是对党员干部行为的约束和指引,都与党员干部的日常工作和生活息息相关。因此,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融会贯通学,对每一条纪律都认真钻研、学深学透,以求知若渴的态度、惜时如金的紧迫、日拱一卒的韧劲,真正把学纪这项基本功锤炼好,做实、做到位,擦亮清正廉洁的干部底色,筑牢防腐拒变的廉政防线。
使吃苦的“狠劲”,在“刀刃向内、自警自省”中品得整改“辣味”。“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党的纪律规矩是每名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红线”“底线”,是每一个党员干部任何时候都不能触碰的“带电的高压线”。广大党员干部当以身作则,聚焦思想、工作、生活等多方面对照《条例》要求进行深入的自我剖析,以真实、鲜活的案例对标对表,在有破有立、是非分明的过程中保证学习效果最大化。要以朝令夕改的态度、刮骨疗毒的决心、马不停蹄的劲头,将发现的问题置于“阳光之下”迅速整改、对号销账。要坚持常掸灰尘、常照镜子、常治“小病”,做到“为人一身正气,为官一尘不染”,在“廉洁本色”中淬炼“过硬定力”。
使务实的“干劲”,在“躬身入局、担当作为”中品得成果“甜味”。“道不可坐论,理不能空谈。”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在读、写、背的基础上常学常新,更要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以“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践行使命担当,以鲜明的纪律执行者的形象展示党员干部的应有素养,始终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评判党纪学习教育成效的根本标准。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秉持“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的坚定信念,通过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党纪学习教育带来的新变化,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口碑与衷心拥护,真正将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更大成效,让“人民至上”入心见行。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委组织部 殷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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