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指出,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争坐党纪学习教育课堂的“最前排”,认真上好理论学习、检视剖析、实践应用“三堂课”,争做忠诚、廉洁、为民的“优等生”。
深学细研、学深悟透, 上好“知纪晓法于心”的理论学习课,争做“一寸丹心图报国”的忠诚优等生。“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只有深入学习党的纪律规定,才能准确知晓纪律的边界线,为自觉守好纪律提供前提和保证。广大党员干部要发扬“挤”和“钻”的学习精神,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修身从政的“案头卷”“枕边书”,坚持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同时要丰富学习载体,充分运用共产党员网、学习强国等权威学习平台进行个人自学,活用第一议题、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载体开展集中学习,做到“线上+线下”“集中+自学”等相结合,切实把党纪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让“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真正在思想深处扎根,转化为“日用而不觉”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确保自己的言行始终符合党的纪律要求。
自警自省、慎思慎行,上好“明纪律己于身”的检视剖析课,争做“只留清气满乾坤”的廉洁优等生。“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在党纪学习教育过程中,往往身边人、身边事给我们的触动是最直接的、影响也是最深刻的。广大党员干部要加强警示教育,时刻以身边典型案例为“镜鉴”,通过“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害、以案说责”,认真吸取反面典型“无知无畏”的惨痛教训,让耳边“警示音”不断、心中“重锤”常敲,深刻认识哪些“红线”不能踩、哪些“防线”不能越、哪些“雷区”不能闯,绷紧廉洁自律之弦。要围绕思想、工作、能力、作风、生活等方面,对照《条例》要求开展自我剖析、反思不足,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一“锐利武器”,做到批评他人“不怕辣”、自我批评“怕不辣”、接受批评“辣不怕”,真找问题、找真问题,以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决心和实际行动,一项一项抓整改,一个一个改到位,不断推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
学以致用、以学促干,上好“守纪遵规于行”的实践应用课,争做“俯首甘为孺子牛”的为民优等生。“为学之实,固在践履。”纪律规矩的生命力在于遵守和执行,纵然学得满腹经纶,如果没有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终究是“纸上谈兵”。广大党员干部要善于把党纪学习成果运用到为民服务的火热实践中,校准“让人民生活幸福是国之大者”的价值坐标,自觉从群众的立场出发思考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切实做到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聚焦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问题,聚焦群众最烦心最揪心的难事急事,要有“舍我其谁”的担当和“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胆魄,拿出“久久为功”的韧劲、“一鼓作气”的干劲、“抓铁有痕”的狠劲,下实功、出实招、求实效,把群众的事一件件办好、一茬茬推进、一步步落实,以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党纪学习教育带来的新变化、新风貌,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委组织部 骆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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