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 上好“党纪课” 走好“人生路”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及指示精神,上好理论政治、警示教育、实践活动三堂“党纪课”,走好知纪于心、律己于身、遵规于行的“漫漫人生路”。

上好“理论政治课”,筑牢思想根基,走好知纪于心的阳光路。“欲事立,须是心立。”党纪是一个政党的标尺和准则,也是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的“压舱石”,只有加强理论学习,才能不断深化思想认知、筑牢思想根基。广大党员干部要念好学习“紧箍咒”、拧紧思想“总开关”,以内心深处的高度自觉,实现一言一行的高度自律。要将学习党规党纪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道德自觉,通过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以多种形式学懂弄通党规党纪,进一步明确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使遵规守纪成为自觉行动,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努力做学习党纪的“排头兵”。

上好“警示教育课”,永葆廉洁本色,走好律己于身的坦途路。“以戒为固,以怠为败”。以案促学是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方法。《通知》强调,要加强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广大党员干部要用好警示教育“活教材”,自觉主动接受警示教育的思想洗礼,要真正把自己摆进去,受警醒、知敬畏、明底线。一方面要对照案例反省自身,深入查摆自己思想和言行,看是否心有所畏、是否言有所戒、是否行有所止,找准找清自身不足。另一方面要从案例中汲取教训,时刻自警自省,把“未病”当作“有病”防治,严防“第一次”,拒绝“小意思”,树牢思想防线和红线意识,加强纪律意识,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始终做到警钟长鸣。

上好“实践活动课”,站稳人民立场,走好遵规于行的人生路。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学以致用。学习不仅仅是为了认识世界,更重要的是改造世界。学习党纪不仅在于“知”,更在于“行”,必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联系实际、融入实践。党员干部要常怀律己之“心”,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匡正干的导向,增强干的动力,形成干的合力,以实际行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既要忠于党的事业,又要清正廉洁,更要有勇于担当的精神,以实际成效赢得群众的认可和信任。要树牢正确政绩观,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责任担当,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精准发力、久久为功,以优良的作风、务实的举措,为群众办更多实事、做更多好事、解更多难事,真正把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将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落实到群众看得见的实事上。

(湖北省随州市广水市陈巷镇人民政府 胡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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