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劲”出“拳”让党纪学习教育更有“力”

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组织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主动投身于党纪学习之中,不断提高自身的纪律意识与党性修养,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先行一步、深学一层,确保真正领会纪律要求,做到知行合一。

以“旧书不厌百回读”的“韧劲”,打出“深学深悟”的“学纪拳”,增强“风雨不动安如山”的“政治力”。学纪是知纪的前提,明纪则是守纪的基石。在推进党纪学习教育中,要紧抓核心要点,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学习的指南针,反复研读,深入领会。要逐句逐段、细嚼慢咽,领会条文的精髓与内涵,既理解其字面意思,又把握其背后的精神实质,力求达到既知其言,又知其意,既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从而精准把握纪律的边界与尺度。同时要新旧对比学习,特别是对新增内容和修订部分进行深入研究,洞察其变化背后的逻辑与意义,实现新旧条例的融会贯通。此外,要结合具体案例,以案释纪,以案说纪,通过真实案例的剖析,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提高他们遵规守纪的自觉性,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提升党性修养、强化纪律观念的过程。

以“吾将上下而求索”的“钻劲”,打出“知行知止”的“知纪拳”,增强“心有所畏行有止”的“纪律力”。有所知才能有所畏,有所畏才能有所止。要深刻理解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是党的生命线,无视党纪、违背党纪的后果极其严重。要明确党的纪律规范,清晰界定哪些行为是允许的,哪些行为是禁止的,哪些行为一旦触犯将会受到严厉惩处。在思考、行动和决策时,必须自觉遵循党纪的具体要求,以实际行动彰显对党的忠诚、对人民的热爱、对职责的担当和对纪律的敬畏。要将“不可逾越”的底线牢牢铭记在心,坚决不做不该做的事,不说不该说的话,时刻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坚守底线,不越雷池一步,以严谨的态度和扎实的作风完成本职工作,承担起肩上的责任。

以“打破砂锅问到底”的“研劲”,打出“自检自省”的“明纪拳”,增强“先禁其身而后人”的“道德力”。公生明,廉生威。严明纪律规矩,是我们党立党兴党的首要条件。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将纪律内化于心,从内心深处尊崇纪律、敬畏纪律,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镜,自我审视、自我修正、自我提升,不断用坚定的理想信念、执着的初心使命、坚定的党性原则夯实遵守纪律的思想基础。同时,要坚持将纪律外化于行,牢记“身正为范”的准则,保持“每日自省、每日自新”的自律精神。在思想上从严锤炼,在工作上从严要求,在作风上从严养成,在自我约束上从严把关,做到以身作则、尽职尽责。要在学习中对照、在对照中检视、在检视中整改,确保自己的言行举止完全符合党纪党规的要求,让铁的纪律成为我们日常行为的准则和自觉遵循的规范。

以“勿以恶小而为之”的“截劲”,打出“慎独慎初”的“守纪拳”,增强“一念之非即遏之”的“抗腐力”。守纪律,源自于对组织、对群众、对权力的敬畏之心,源自于在关键时刻思路清晰、态度坚决,确保面对挑战不退缩、面对利益不动摇、面对谬误不妥协,始终坚守共产党人的道德底线。因此,广大党员干部必须时刻以“慎独慎初”的心态,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无论面对何种挑战、诱惑和考验,都要以高度的自律性和警觉性,坚守底线,不为小恶所动,不被私欲所扰。当始终保持对党的忠诚和对人民的担当,以严明的纪律要求自己,确保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守住初心,以坚定的政治信仰和严明的纪律观念,自觉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成为一支有纪必遵、有规必守的坚强队伍,以实际行动推动党和人民事业的发展,交出令党和人民满意的优异答卷。

(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人民政府 徐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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