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教育培训,涵养“不想腐”的自觉,筑牢“不敢腐”“不能腐”的思想“堤坝”。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到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开展的一系列学习教育都是以学习打头,不断推动党员干部综合素质和能力提升。如今,党纪学习教育正在开展,各级党组织要准确把握目标要求,抓住学习重点,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坚持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抓好以案促学、以训助学。不断深化《条例》理解运用,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党员干部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真正让党纪学习教育成为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有效渠道。
加强体系建设,扎实“不能腐”的笼子,筑牢“不敢腐”“不想腐”的制度“堤坝”。党内法规制度是规范党内一切活动的标尺,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回顾历史,我们党在各个历史时期都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制定了系列党内法规制度,不断将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必须坚定不移、持之以恒地推动党的制度建设。面对新时代、新形势,各级党组织要抓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历史机遇,着力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监管监督、整改惩治等方面的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党内法规制度,强化不能腐的制度约束。坚持完善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制度,做好不同领域违反党规党纪案件查办的“后半篇文章”,认真分析研判背后的深层次问题和风险隐患,有针对性地进行深入整改,推进相关制度完善,促进形成管人、管事、管权的全覆盖长效机制。
加强查处力度,提升“不敢腐”的震慑,筑牢“不能腐”“不想腐”的行为“堤坝”。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只要谁敢搞腐败,就必须付出代价。惩治腐败这一手必须紧抓不放、利剑高悬,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老虎”要露头就打,“苍蝇”乱飞也要拍。各级党组织要加大对违反党纪法规情况的查处力度,在切实依规治党上出实招、求实效,坚决做到不留“暗门”、不开“天窗”,严厉打击“目无法纪”“我行我素”等违规违纪行为,让党纪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不断完善监督和考核机制,将各地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列为各级党委巡视、巡察、督查考核的重点内容,经常性开展监督检查,让反复发作的老问题逐渐减少,让新出现的问题难以蔓延,举一反三、以案促改、系统治理,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在全党营造遵规守纪的良好政治生态。
(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委组织部 卓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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