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广大党员干部,只有深学细悟《条例》,铭“纪”于心、践之于行,在遵规守纪的实践中把好行动“方向盘”、敲好慎微“警示钟”、系好廉洁“安全带”,方能行稳致远奔赴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山海”。
以学“正心”,学党纪知底线,把好行动“方向盘”。“不能胜寸心、安能胜苍穹”,党纪学习教育,是党员干部正心修身的“必修课”。“心,思也”,思想有偏差,行动则易“脱轨”。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学习新修订的《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准确掌握其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从而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学“正心”拧紧思想的“总开关”。了解掌握《条例》,是严守党的纪律的前提。《条例》专业性强、学习难度大,广大党员干部,要与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结合起来,用好共产党员网等平台,用活“互助学”“溯源学”“问诊学”“画中学”“联系学”等方式,学深学透《条例》内容,廓清“可为与不可为”的思想迷雾,厘清“应做与必做”的行为边界,并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把好行动的“方向盘”。
以案“为镜”,常警示勤自省,敲好慎微“警示钟”。注重警示教育,是我们党的“传家宝”,党纪学习教育要见行见效,用好这个“法宝”是关键。“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广大党员干部,在接受警示教育时,要以反面人物为镜,对照“典型案例”和身边“反面教材”中的反面人物进行自我“政治体检”,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从“纪、法、德、责”角度,揽镜自照,以“未病”防“有病”,避免“看片人”成为“片中人”;要“以案为鉴”,对标党性、对表党风、对照党纪,深入剖析反面典型案例,深挖教训,以“自省”治“未病”,看看自身言行举止、思想态度是否符合党纪要求,反思自身行为是否偏离了党的宗旨和党纪的底线,查根源、找差距、明举措,及时纠正苗头性问题,敲好慎微“警示钟”,让“看到的教训”转化为“刻骨的敬畏”。
以纪“为绳”,守党纪知敬畏,系好廉洁“安全带”。坐而论道不如起而行之,党纪学习教育的落脚点在守纪。严守纪律,特别是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党员、干部的一切行动准则和基本要求。守党纪讲规矩贵在修正风,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修好廉洁作风,把党纪学习成果融入心中想民、处处忧民、勤政爱民、廉政为民的实践中,在严守纪法的实践中把理想信念、纪律意识、宗旨意识树得更牢,解民忧、办实事、惠民生,以实干实绩提升群众“幸福感”。守党纪讲规矩重在立正行,党员干部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切实把纪律规矩刻印于心、落实于行,主动净化“朋友圈”“生活圈”“社交圈”,自觉守住“八小时之外”,避免让自己的“三圈”成为一些“有心人”的“围猎圈”,“以纪为绳”系好廉洁“安全带”。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交通事业发展中心 延平区茫荡镇基层党群工作者 郑海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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