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中有“令”,闻令而动,涵养“吾将上下而求索”的问道精神。党纪学习教育是向全党同志发出的“动员令”。党员干部要闻令而动,迅速适配角色,以如饥似渴的求知欲,投入到党纪学习教育中,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原原本本读原文、真真切切悟原理,于精研细读中把握精神实质、于深学细悟中增强纪律意识,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年轻干部要坚决破除“看客”心态,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坚持把党纪学习教育当作成长成才的“必修课题”、拒腐防变的“廉洁疫苗”,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不断强化自身廉洁自律意识,确保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的纪律要求保持高度一致。
心中有“镜”,以案为鉴,涵养“每向清宵自省愆”的自省意识。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对违纪典型案例深刻剖析,不仅能够从中汲取深刻的教训,更能清醒地认识到纪律的严肃性和不可违抗性,提升党纪学习教育质效。党员干部要养成“照镜子”的习惯,在警示教育中明晰纪律条例,在检视自身中强化纪律意识,坚持以案为鉴、警示自身,通过学习典型违纪违法案例充分对照反思、自查自纠,增强自我约束力,常怀敬畏之心、永葆廉政之德。要对照案例反躬自省:信仰根基牢不牢?党纪知识明不明?规矩意识强不强?思想作风正不正?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谨慎态度,在心中构筑起敬畏防线,把一切侥幸心理抵御在外。
心中有“尺”,行有所止,涵养“心中有戒不妄为”的慎独意志。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就是要让全体党员干部将党的纪律当作心中的一把戒尺,不断鞭策自身,砥砺“自律”意志,躬行“规矩”行为。广大党员干部要将党纪学习作为终身追求的学问,自觉把党的铁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内无妄思,外无妄动。要对照《条例》时常检视自身言行举止是否“失准”,及时较位纠偏,做到“勿以恶小而为之”,无论身处何种困境,都自觉用党纪党规规范自身行为,无论面对何种诱惑,都要守住自身“清白”,真正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
(贵州省黔西南州望谟县委组织部 驻平洞街道纳桥村选调生 刘远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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