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党课要“以人促学、以事促思、以例促改”

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阎楼镇 郭殿波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纪律党课作为本次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党员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有效载体。基层党组织要准确把握目标要求,用好活教材,既要以先进模范为榜样,激励党员,又要持续加强警示教育,以案促思、以案促学、以案促改,增强纪律意识、深化纪律教育,切实推动广大基层干部遵规守纪。

“人为镜”鉴“自身行”,树立“楷模标杆”实现“以人促学”,让纪律党课“方向明”。“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优秀党员是党的宝贵财富,他们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是激励我们前进的动力。基层党组织应大力挖掘和宣传身边的先进典型,让“身边人”成为“活教材”,让广大党员干部在“以人为镜”中,感受到先进典型的感召力和影响力,从而自觉向先进看齐,向榜样学习。同时,广大党员干部当以优秀党员为镜,映照自身行为,寻找差距,明确方向,要在自我审视中,不断发现自身的不足和差距,明确努力的方向和目标,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昂扬的斗志,投身到党的伟大事业中去。

“事为尺”量“心中秤”,打造“实践课堂”实现“以事促思”,让纪律党课“内容实”。“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开展纪律党课教育,要注重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实践为尺,量出心中的天平。要善于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从党的实践中总结经验,从党的创新理论中汲取力量。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利用各种实践机会,打造“实践课堂”,让党员干部在实践中学习、在实践中思考、在实践中成长。通过实践,我们可以更加深入地理解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更加清晰地认识到自身的责任和使命,从而更加坚定理想信念,更加自觉地践行党的宗旨。

“例为规”筑“行为墙”,强化“制度约束”实现“以例促改”,让纪律党课“效果显”。“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开展纪律党课,要以案例为规,筑起行为的“防火墙”。案例剖析是党性教育和廉政教育的重要方法,它通过对典型案例的深入剖析,揭示违纪违法行为的本质和危害,引导党员干部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基层党组织要精选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让党员干部在案例中看到“红线”、认清“底线”、明确“高压线”,从而更加自觉地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同时,我们也要通过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和规范,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强化制度约束,确保党员干部在党纪国法的轨道上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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