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湖南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强调,“组织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督促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我们党在新起点上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纪律部队”“铁打的人”,在深化党的纪律建设上肩负着重大使命,纪检监察干部要主动自觉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在踏稳“固本培元”“锤炼本领”“执纪为民”三步中,当好自我革命的表率、遵规守纪的标杆。
知纪于“心”,秉持“学无止境,行以致远”之志,走好“固本培元”基础步。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同做好纪检监察重点工作相结合,坚持不懈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做到正本清源、固本培元,在纪法学习上要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带头主动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发扬“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的精神,认真学习党纪国法,既坚持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也要逐条逐句深入分析研究,准确把握核心要义,真正从党的纪律教育的内容中明方向、学方法、悟规律,把明确言行的衡量标尺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常学常新,真学真信,不断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不断增强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增强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锤炼党性修养,从内心深处厚植对党的信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锤炼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明纪于“身”,挺起“锐意进取,磨砻底厉”之姿,走好“锤炼本领”关键步。党的纪律是铁的纪律,遵守执行没有选择项。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实现新时代新征程的目标任务,既要政治过硬、品德过硬,又要本领高强。作为纪检监察干部,不仅要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还要加强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等涉及纪检监察业务和刑事诉讼程序、证据标准有关知识学习。执行党的纪律时绝不能有任何含糊,不能让党纪党规成为“纸老虎”“稻草人”,造成“破窗效应”,必须及时、全面掌握党纪法规条文,把握好执纪尺度,精准定性量纪,做到一把戒尺量始终,一寸一厘也不能松,严格依据党规党纪精准执纪量纪,一寸一厘也不能差,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纪检监察干部更应该要从内心尊崇纪律、敬畏纪律,自觉用党章党规党纪的标尺衡量个人言行,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 坚决抵制各种诱惑,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始终保持对“腐蚀”“围猎”的警觉,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筑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学习与实践中不断锤炼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和抵腐定力,严于律己、树立标杆,为全党作出表率。
守纪于“行”,积聚“克己奉公,勤廉务实”之势,走好“执纪为民”躬耕步。“政者,口言之,身必行之。”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工作的根本价值取向和衡量标准,做到执纪执法为民。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聚人心、暖人心、得人心”,充分运用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巡视巡察等方式,推动健全为民谋利、为民办事、为民解忧工作机制,聚焦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民生痛点难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扫黑除恶等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力量,积聚法治力量,动真碰硬,下大力气纠治各种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不正之风,真正始终把人民立场作为正风肃纪反腐的根本政治立场,把执纪为民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最大政绩,克己奉公、勤廉务实,让“人民满意”成为一种新常态。要始终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坚韧和执着,以“刀刃向内”的精神,将自我革命推向深入、进行到底,绝不自满、绝不懈怠、绝不停滞、绝不退缩,做党的纪律的坚定守护者,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在新时代新征程新的赶考之路上走在前列、争做先锋,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江西省吉安县北源乡人民政府 谢金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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