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新修订的条例中,增加党组织和党员要“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的内容,从观念上进一步明确了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要时刻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
以党纪学习教育正“为民所用”之权力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是加强党的建设、提升执政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弄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树牢规矩意识、守住思想高地、筑牢作风堤坝,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到,作为党和国家事业的中坚力量,手中的权力来自于人民,必须用于服务人民。坚决反对特权思想,杜绝以权谋私、权力寻租的行为,确保每一项决策都符合人民的利益,确保权力行使的合法性,不越权、不滥权,更不能以权谋私,让权力始终运行在阳光之下。
以党纪学习教育正“为民造福”之政绩观。党员领导干部应树立为民造福的政绩观,将人民福祉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政绩,不是华而不实的“面子工程”,而是实实在在为民解忧、为民造福的“里子工程”。“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通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用好党纪这面镜子,对照自身的言行举止,看是否符合党的宗旨和原则,自觉抵制形式主义等不良风气,严厉杜绝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推动党和人民的事业不断迈上新的台阶。
以党纪学习教育正“为民奋斗”之事业观。回顾我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初就突出强调党的纪律,党的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成就是一代又一代共产党员恪守党规党纪、为人民利益不懈奋斗所取得的。通过深入学习党规党纪,深刻认识和理解党的初心和使命,树立为民奋斗的事业观,明确党员干部的职责和担当,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坚定的立场,才能为党和人民的事业持续贡献自己的力量。
(云南省红河州屏边县委组织部选调生 钟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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