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指出,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保持学习状态,主动参与,做到“常记、常忆、常思”,方能学好党的纪律规矩,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让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常记“积跬步以至千里”,加强理论学习,永葆“风雨不动安如山”的“忠诚之心”。习近平总书记曾说:“领导干部要忠诚干净担当,忠诚始终是第一位的。”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把纪律教育寓于日常监督管理。党纪学习教育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要以“个人自学+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抓好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在个人自学方面要厘清学习重点,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进行研学,要善于主动花心思、下功夫,要细细研读,准确掌握规定要求和中心思想,真正做到在日常生活中将党纪学习教育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集中学习”方面要充分运用外出培训、党校上课和集中研讨的机会,结合专家解读和自身领悟,全面了解党纪内容,进一步夯实党纪理论基础。在一点一滴的积累中,慢慢加深党纪知识,在学习中不断增加自身领悟力,永葆“忠诚之心”。
常忆“吾日三省吾身”,结合实践学习,淬炼“一片冰心在玉壶”的“廉洁之心”。“廉者,政之本也。”清正廉洁是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也是从政干事的底线。坚持以案促学,以训助学,将纪律教育和党性教育、廉洁文化教育贯通起来,用好家规家训、红色资源等鲜活教材,从思想上固本培元,引导党员干部崇廉尚洁、拒腐防变。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运用典型事例和身边人身边事开展“沉浸式”教育,让党员干部既能学有榜样、又能引以为戒,推动党员干部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不断增强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做到不越雷池、不触红线。抓好党员干部党纪学习教育实践,选取对党纪、案例等理论和业务熟悉的党员干部、纪检干部作为日常工作导师,引导党员干部在自身的工作岗位上挑“担子”、练“本领”,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成为纪律规矩的践行者。在一点一滴的感悟中,慢慢加强党纪认识,在实践和案例中不断增加自身改进和纠错能力,淬炼“廉洁之心”。
常思“绳锯木断水滴石穿”,抓好互动学习,锻造“不待扬鞭自奋蹄”的勤勉之心。勤政为民是党和人民对党员干部执政的基本要求,是“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根本体现。党纪学习教育的目的是变“我要学”为“我要干”。坚持以赛促训、以赛提能,让干部之间能够相互竞争、相互学习、相互进步,抓好党员干部互动学习,推动党员干部积极参加专项网络知识竞赛,检验学习成果,“补短板”“强弱项”,提升专业水平;同时注重向“我要学”到“我要干”转变,以互动学习为抓手,让党员干部在交流比拼中碰撞出智慧的火花,努力淬炼成为“为民”“实干”“廉洁”的干部铁军,将党的纪律规矩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紧密结合,以真抓实干的行动力让每一项政策、每一个决策都落到实处,加强干部为民办事合力,造福人民普惠民生,解决好群众的揪心事、难心事。以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对待生活,以勤政作为的作风、力争前列的劲头,在本职工作上建功立业。在一点一滴的实干中,加固党纪认识,在互动交流中增加为民办事能力,锻造“勤勉之心”。
(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石碾镇人民政府 杨新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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