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作为党员干部更要带好头利用此次专题学习教育的机会,以学“纪”为基础,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深学透、牢记于心,筑牢正“己”之魂,努力做到在学纪增强本领,在明纪中把握方向,在守纪中当好表率。
“清”正廉洁,让心中之“纪”守得更严。“无规矩不成方圆,有敬畏才知行止。”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重要保证。严明纪律是中国共产党的显著特点和最大优势,也是长期以来的优良传统。在艰苦卓绝的长征途中,红军之所以能够克敌制胜、战胜困难,与“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严格制定和贯彻执行密不可分。新修订的《条例》对纪律建设的理论创新、实践经验、制度规矩进行总结、融合,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相关重要论述转化为具体明确的纪律要求,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作用。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历史和现实的维度,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对待,以“纪”为誓、以“律”代心,沉下身、静下心地学习新修订的《条例》,自觉敲响“警钟”、拉起“防线”,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让党的“六大纪律”纪纪“画地为牢”、律律“掷地有声”。
“勤”政务实,让干事之“基”筑得更牢。“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加强自律、慎独慎微,经常对照党章检查自己的言行,加强党性修养,陶冶道德情操,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思想自觉,就要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自律。从焦裕禄不让孩子“看白戏”,建议县委作出“十不准”的规定;到谷文昌大半辈子与林业打交道,从不沾公家一寸木材;再到杨善洲一辈子固守着下乡和出差自己缴伙食费、公车不私用的习惯……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没有休止符。学习党纪不仅在于“知”,更在于“行”,必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联系实际、融入实践。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主动用党规党纪这把“戒尺”校正思想和行动,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用“案中人”唤醒“梦中人”,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经得起诱惑,不断将所学、所感、所悟融入到乡村振兴、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经济发展等各项工作中去见长效。
“亲”民爱民,让身后之“绩”立得更高。“政声人去后,民意闲谈中。”人民作为历史的主体和创造者是我党从一而终守护的根本力量,也是中华民族实现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伟大飞跃的核心力量。回顾党的百年历程,各级党组织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初心使命,以铁的纪律立标杆、展形象、树新风,坚定不移地走好群众路线,体察人民情绪、体会百姓所思所盼、所急所愿、所忧所患,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呈现出政通人和、干群和谐、生机勃发的历史局面。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不仅是一次“补钙铸魂”的精神洗礼,更是一次脚踏实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强本固基”能力锤炼。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心怀“国之大者”,全面对照党章、先进典型和人民群众需求,深入基层一线,与人民群众同话“家长里短事”、共叙“鱼水情”,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工作质效,既解决“一枝一叶总关情”的眼前小事,又布局“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长远大事,让工作成果经得起群众检验、经得起历史考验。
(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涂坊镇人民政府 刘钰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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