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指出,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法令既行,纪律自正,则无不治之国,无不化之民。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契机,一体推进务实学纪、笃悟知纪、立规明纪、正风守纪,以“常读、常悟、常践”,绘就“勤学不怠、善思不怠、笃行不怠”新篇章,做到思想清醒、作风清廉、举止清白,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见实见效,以严明纪律护航党的事业行稳致远。
以“五经勤向窗前读”的“常读”起笔,精学《条例》、熟读原文,绘就“读书不觉已春深”的“勤学不怠”新篇章。“人学始知道,不学非自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勤于学、敏于思,坚持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以学益智,以学修身,以学增才。”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学好《条例》是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只有把党的纪律刻印于心、熔铸于骨血,才能把党的品质落实于行、融汇于实践。广大党员干部要在《条例》中淘金探宝,做到原原本本学、新旧对照学、逐章逐条学、丰富载体学,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时刻拉紧党纪党规的“准绳”,常学党纪之本、常思逾矩之害、常怀浩然之气,让铁的纪律成为“压舱石”“防火墙”“安全阀”,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思想境界。
以“丹心未泯创新愿”的“常悟”起笔,勤思细悟、研精析理,绘就“寻思沉潜如深海”的“善思不怠”新篇章。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先后于2015年、2018年、2023年3次修订《条例》。本次新修订的《条例》更加突出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引导激励党员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进一步密织了制度篱笆,充分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学党纪,就是要悟“严”的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领悟贯彻新修订的《条例》严的基调,紧扣党的“六大纪律”,准确掌握其主旨要义,把为什么修订、改了哪些地方、修订背后的深意等弄清楚、搞明白,以“善思笃悟”之心做到知其言更知其义,匡正严的导向、摆出严的姿态、落实严的行为,以“100-1=0”的忧患担当、“别人生病我吃药”的警醒自觉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保持忠诚干净担当。
以“绝知此事要躬行”的“常践”起笔,躬身入局、投身实践,绘就“吾将上下而求索”的“笃行不怠”新篇章。大道至简,知易行难;知行合一,得到功成。党纪学习教育始于学《条例》,目的在于运用,最终目标是弘扬严明纪律优良传统,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行动准绳。广大党员干部要把纪律存之于心更见之于行,以理论学习为纲、以自我剖析为镜、以警示教育为鉴,坚决做到把纪律挺在前面,让清廉风尚在心有所畏中弘扬、让防腐堤坝在言有所戒中牢筑、让腐蚀诱惑在行有所止中消解,知行合一、慎终如始,养“端人贵洁己,宁使霜露侵”之德,树立正确权力观,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不忘“力行初心”做良好政治生态的“有力促进者”,推进党纪学习教育成果“一路生花”,以实绩实效交出令党和人民满意的“满分卷”。
(浙江省选调生、丽水市遂昌县妙高街道古院村第一书记 严昂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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