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学党的“行为规则”,进一步明晰党纪要求,自觉做严守纪律的“排头兵”。《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党的纪律制度建设的一部基础性、主干性的党内法规,也是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的“行为规则”。党员干部要原原本本、逐章逐条、一字一句研读《条例》,做到看一条分析一条、理解一条,并将与自己原本认知不同的部分重点标记,在重复看、重复记中加深印象。同时主动去了解《条例》制定的背景,剖析新旧《条例》之间的差异与变动的原因,用好视频解读、漫画图解等将《条例》重点吃透。通过一系列的学习让自己准确理解《条例》,从脑海中列好“可为与不可为”的清单,在思想上保持和党中央高度一致,能够向党组织说实话、讲实情,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谨慎用好自己的权力,确保为公不为私、为民不为己,远离铺张浪费、贪图享乐,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真正让自己在《条例》的约束下,始终做对党忠诚可靠、值得人民信赖的好干部。
多听案中人的“深刻反省”,进一步查摆自身问题,自觉做恪守红线的“清醒者”。案例教育是党纪学习教育中常用的学习手段,党员干部在剖析典型案例的过程中,切不能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错误心态,要意识到案中人的具体事例正是极具参考性的“他山之石”,真正将自己代入案例情境之中,认真、严肃、耐心地了解案件的详细过程,仔细聆听当事人的陈述与深刻的反省,认真思考案件发生的原因在何处、恶化的根源在哪里,同时深刻剖析自身,看看自己有没有过类似的思想,有没有相应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尤其是对自身以前忽略的点、没有深挖的点细细检视、动真碰硬,从而找准问题、查清病因,为自己打上“清醒剂”,为今后工作打好“预防针”,真正实现标本兼治。同时在学习典型案例后,更要将“他人的自省”内化为“自身的敬畏”,在“活教材”的警醒下,时刻保持律己之心,绝不重蹈案中人的覆辙,始终做恪守红线、守牢底线的党员干部。
牢记自己的“庄重许诺”,进一步规范言行举止,自觉做党规党纪的“捍卫者”。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在入党之初以及重温入党誓词等环节时,都会说出“严守党的纪律”这一“庄重许诺”,而“严守党的纪律”绝不能只停留在口头,必须真正牢记在心。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自觉学习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在日常的一言一行中做到严格遵守党规党纪,无论是在艰难的抉择时、在独处的环境下还是在面临诱惑时,都要保证忠于职守,严格按照原则、要求办事,做到慎言慎行、慎独慎微,真正做遵规守纪的表率。同时党员干部更要自觉做党规党纪的“捍卫者”,敢于与那些违反党规党纪的言行作斗争,能够提醒身边人纠正党规党纪上的认知偏差,并主动向家人灌输受得穷、立得品、受得俭、做得廉的思想,切实通过自己的一言一行维护党纪的权威,助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方能真正对得起自己的初心,对得起自己每一次“庄重许诺”。
(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委组织部 冯小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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