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纪”否 “清”风徐来“廉”花开

周敦颐“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佳句,点明世人爱莲颂莲的根本原因。这种情愫源于“莲”“廉”二字谐音,有清正之名;亦因蕖生涅而不污,具高洁之实。作为服务群众、助力发展的主体,广大党员也需持莲花品性,怀莲花风格。当下深入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正是强党性、转作风、树形象的难得契机。诸君谨“纪”,守得“清”正之风,让“廉”洁之花植于信仰、绽于理论、芳于实践。

“纪”为“清”风之“基”,可促“廉”花根深蒂固。《孟子·离娄上》记:“离娄之明,公输子之巧,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党员以党纪为准则,不断规范自己的言行,就能提升个体综合素养,进而打造一支群众信任拥护、忠诚能战必胜的队伍。党员能否深入群众、深得民心,言行举止是直接考量,特别是廉洁方面的表现,更是重中之重。只有言行规矩、清廉无私,才能获得群众认可和支持。而党纪恰是弘扬清正之风的依据和基础,故推动“以民为本”与“以纪为纲”结合发展,就可促进党员和党组织在发展过程中“深扎根系群众中,咬定党纪不放松”。

“纪”为“清”风之“源”,可育“廉”花向阳而生。我们党以纪律建设为核心强化作风的传统由来已久,自建党伊始就一直是我们的行为准则。从“不拿群众一针一线”到南京路上好八连,从“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到不断完善的党纪体系建设。一脉相承的纪律发展为全党学习作风、生活作风、工作作风的约束规范和正向成长奠定了牢固基础。所以在系统性组织党纪学习的同时,要有机融入党史学习的内容,以读史促学纪、以悟史强守纪。开展“史”“纪”并重的二元化学习,便可确保每个党员都能怀初心、担使命,向着更好的自己成长,向着实现中国梦前行。

“纪”为“清”风之“范”,可引“廉”花亭亭净植。《荀子‧强国》载:“刑范正,金锡美,工冶巧,火齐得。”范模是用来铸造形制规整器件的工具,党纪之于党员作风的意义亦是如此。如同液态金属注入范模的凝固过程,党纪规范党员言行也应该是一致的、同步的。只有内外合一、知行合一,铸造器件才品质过关,共产党员才作风过硬。党规党纪引导帮助党员保持自身成长干干净净、笔直挺立。通过学纪与守纪的相互促进,帮助党员在政治信仰上更坚定,在政治意识上更笃定,在政治实践上更确定,并快速成长为站得稳、立得住、挺得直的“廉”洁之花。

“纪”为“清”风之“剪”,可除“廉”花旁逸斜出。党规党纪除了有柔性的教育、引导和规范作用,更有硬性的问责、惩戒和处罚威慑。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一刻不停走向纵深。一系列“打虎”“猎狐”“拍蝇”行动,换来河清海晏的政治生态,为民族复兴创造了良好条件。党规党纪为党员言行划定“底线”、设定“红线”、架起“高压线”,如长鸣警钟般,时时处处提醒党员要常破“心中贼”、常扫“思想灰”、常照“正己镜”。唯有以党纪为剪,除去影响廉洁之“枝蔓”,全党才能杜绝旁逸斜出,并全力以赴踏上筑梦征途。

(辽宁省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步达远镇人民政府 吴双晋 李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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