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掉”思想上的“不纯粹”。“心不可乱,则利至而必知,害至而必察。”党员干部要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保持内心纯正,自觉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要懂得做公仆为民“该做”哪些事,为官用权哪些“碰不得”,不能凭着侥幸心理规避法纪。要以敬畏法纪之心,“断掉”思想上的不纯粹,经得住“糖衣炮弹”的诱惑,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正身立行,以严明的纪律“击退”那些别有用心的“围猎”。党员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做正心明道、怀德自重的干部,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责、为党奉献,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彰显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舍弃”行为中的“怕、怯懦”。“为官避事平生耻。”有的干部在其位不谋其政,“避事”而不积极干事,任其职不尽其责,面对责任困难,缺乏担当和斗争精神,畏首畏尾、不敢作为;有的干部习惯当“老好人”,见到问题怕得罪人、佯装未见,认为自己“不参与”安安稳稳退休,甘做“太平官”。党员干部要将纪律规矩转化为行动自觉,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以对事业“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自觉挑重担,把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民生实事一件一件落实落定。要让党纪学习教育成为推动工作、为民解难的有力抓手,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公道正派、秉公办事,为党和人民用好权,赢得群众支持。
“脱离”生活中的“舒适圈”。干部,干字当头;公仆,公字为本。有的干部工作消极被动、安于现状,缺乏干劲斗志,见到工作两手一摊,碰到问题两眼一黑,直接“躺平”,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党员干部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在实学、实干、实效上下功夫,把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行动准绳,自觉按照党规党纪要求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增强党纪学习教育的实践效力。要把心思和精力放在对党负责、为民服务的事实上,克服“不能为”的“本领恐慌”,“脱离”生活中的“舒适圈”,做敢想、敢做、敢当的“先锋”和“闯将”,为党和人民尽好责、分好忧,把各项工作做到群众的心坎上,创造不负人民、不负时代的业绩。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委组织部 徐诗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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