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考察期间强调,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反腐,不断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党纪学习教育虽已收官,党的纪律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党员干部应将党纪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落于平常,让党纪学习教育“余韵悠长”。
奏响“熟读深思子自知”的“学习曲”,在“常学、常悟、常进”中“真学真信”,让铸魂之声“绕梁不绝”。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学习需要沉下心来,贵在持之以恒,重在学懂弄通,不能心浮气躁、浅尝辄止、不求甚解。”知为行之始,学为用之先。党纪学习教育是“终身课”,绝非应付差事、走过场、搞形式主义,需持之以恒。广大党员干部要常学常新,把理论学习融入“日常”,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当作“枕边书”、视作“案头卷”,逐字逐句精心研读原文,依托“线上+线下”模式,扎实自学,精准把握党的纪律规矩内涵,明晰行为边界,清楚知晓何事可为、何事不可为,夯实理论基础,增强纪律意识;学之愈深,方能知之愈明、信之愈坚、行之愈笃。要常悟常进,利用“三会一课”、集中研讨、主题党日等,系统领悟其中蕴含的原理,让党纪要求内化于心,正本清源、固本培元,真正使学纪的过程成为增强党性修养的过程,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砥砺对党的赤诚忠心。
奏响“吾日三省吾身”的“革新曲”,在“常警、常省、常纠”中“真查真改”,让自律之声“余响不歇”。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在纪律建设中,要牢记纪律是“紧箍咒”,也是党员干部的“护身符”,只有把自我革命抓在经常,不断深化自省,防微杜渐,才能确保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广大党员干部要常警常省,以典型案例为镜鉴,借助反面警示教育培训、违法违纪通报以及案例教育片等丰富形式,以案释法、以案明纪、以案为戒,剖析腐化根源,汲取惨痛教训,警钟长鸣、揽镜自照,以“吾日三省吾身”的自觉,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在“对标对表”中筑牢“防火墙”;要常纠常正,拿出刀刃向内、刮骨疗伤的勇气,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把自身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找准症结,查清成因,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举措,秉持“闻过则喜、从善如流”的豁达态度,明确整改时限,做到雷厉风行抓整改,有过即改、有错必纠,筑牢自律防线,让廉洁见于日常行为中。
奏响“绝知此事要躬行”的“实践曲”,在“常廉、常为、常效”中“真做真成”,让为民之声“弦歌不断”。党纪学习教育是一个需要长期巩固、不断践行的过程,要把学习成果切实转化为践行初心使命的实际行动,体现在平常的点滴之中,进而助力发展、惠及民生。广大党员干部要常廉常守,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清醒认识权力姓“公”不姓“私”,秉持廉洁从政为民理念,始终保持“清醒警觉”,坚守“清正廉洁”,对任何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予以抵制,同各种腐败作斗争,果断“亮剑”,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要常为常效,时刻将“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这一根本问题铭记于心,善思利民之策、多行惠民之举,主动深入基层一线,紧盯“安危冷暖”,聚焦“急难愁盼”,以“枝叶关情”的为民心,将就业、教育、医疗等关乎民生福祉的“关键小事”当作“头等大事”来办,把暖民心的事做细做优,把顺民意的事做实做成,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感,用真心实意书写为民服务精彩答卷。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乐山市沙湾区委员会余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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