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党纪学习教育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当前,党纪学习教育虽已结束,但“收官”不等于“收场”,而是运用学习成果“纪”续前行的新起点。广大党员干部要深耕“学省践”三种境界,做到学而不息、省而不止、行而不怠,在层层递“境”中让铭“纪”于心、牢“纪”于怀、践“纪”于行“未有穷期”,全力写好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巩固“后半篇文章”。
“学非探其花,要自拔其根”,此第一境也——以“望尽天涯路”的勤学恒心“常学”党规党纪,在精研覃思中让铭“纪”于心“未有穷期”。立身百行,以学为基。“学习纪律、认识纪律、明确纪律、遵守纪律”是一个层层递进的过程,倘若简单“走走过场”“装装样子”,党纪学习教育一结束便“刀枪入库”“马放南山”,势必难以发挥党纪国法的约束引领作用。党纪学习非一朝一夕之功,没有一蹴而就的捷径,要想做到“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就必须以“久”为攻、以长力取胜,才能将党规党纪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学问勤中得,萤窗万卷书。”广大党员干部要鼓足“学不可以已”“不厌百回读”的勤学劲头,耐得住“昨夜西风凋碧树”的清冷和“独上高楼”的寂寞,时时“自习”党规党纪,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案头书、手中卷,经常拿出来翻一翻、看一看,坚持字字句句看、行行段段思、页页章章悟,真正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要时常“复习”学纪成果,对必须学的“重点”、常出现的“难点”耐心“咀嚼”、用心揣摩,在“读书百遍”的过程中让“其义自见”,做到“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一以贯之写实党性修养“不断攀升”的“大文章”。
“省躬知任重,宁止冒荣非”,此第二境也——以“消得人憔悴”的深省决心“常研”警示案例,在揽镜自照中让牢“纪”于怀“未有穷期”。古语云:“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揽镜自照、反躬自省是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的第二种境界,关键是要在警示教育上下足功夫,用好警示案例这本“活教材”。然而,从实践看,仍有部分党员干部在警示教育中“置身事外”当起了“旁观者”,将警示案例当作“消遣”的故事,没有深入研究、深入剖析,白白错失了检身自省、正己修身的大好机会。正所谓“吃一堑,长一智”,善于吃他人之堑,也可长自己之智。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以案示警、以案明纪,注重研究、剖析典型案例,在他人的“歧途”中知正途、“悔悟”中知醒悟、“惋惜”中知珍惜,同时对照《条例》逐条、逐项查找,搞清楚违纪人违反了“六大纪律”中的哪一项、哪一条。通过“第一人称”视角换位进行认真自我检视,及时发现廉政风险点、思想“遗漏点”、精神“病灶点”,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决心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正筑牢廉洁从政的“高压线”、拉起行为举止的“警戒线”,永葆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征实则效存,徇名则功浅”,此第三境也——以“寻他千百度”的朴拙初心“常做”为民实事,在知行合一中让践“纪”于行“未有穷期”。“说千道万,不如一干。”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出发点在于“学”,落脚点在于“行”。只有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挺膺担当的实际行动,才能实现用“思想之炬”凝聚“奋斗之光”,照亮“心系群众”的“为民”路,真正让新变化、新成效在群众身边不断涌现。“当官避事平生耻,视死如归社稷心。”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及时把党纪学习教育的所思、所感、所想践行于工作,与党中央决策部署、重点工作任务、自身岗位职责相结合,与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相结合,主动变“坐而论道”为“起而行之”,做担当的“行动派”,不做躺平的“观望者”,在遵规守纪的前提下认真答好以学促干、以干促学的成果“转化题”。要大力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用好“一线工作法”,多到“农家院”、多开“现场会”,在听百姓言、闻百姓语中找到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紧迫问题,以“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的实际行动将一项项“问题清单”转化为“服务清单”“幸福清单”,践行好“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初心使命,守住守好人民的心。
,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萧江镇人民政府叶宗场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m.shidao.biz/vanguard/205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