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碳经济是指一种在不放弃经济增长的前提下实现零碳经济发展模式,零碳不是无碳,而是使每年排放的二氧化碳转化成新能源或者固化封存,正负相抵为零。我国经济现已进入基于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之新发展理念的高质量发展阶段。零碳经济是符合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的重要抓手。为进一步推动零碳经济发展:
一是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建立重点开发主体数据库,采用直接配置和竞争性配置相结合的方式,就新增新能源电力项目的火电企业,由火电向新能源电力转型的电力产能置换企业,在直接配置指标时予以倾斜。对于自愿淘汰或者完全退出火电,并取得实质性进展的发电企业,实行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等量替代甚至超容量替代的配置方式;剩余指标实施竞争性配置方式。
二是设立奖惩机制。对于优先建成投产的新能源电力项目投资主体,在以后年度新增新能源电力项目投资时,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获得项目指标配置。对无特殊原因而未达到建设节点要求的新能源电力项目,不再纳入保障性并网项目范围。对于逾期开工,在规定期限内未建成投产的项目主体,取消建设指标,并在数年之内不得参与本地区新能源电力项目投建。
三是优化营商环境。将新能源电力项目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考核机制,设置既包含完成投资额、税收等经济效益,也综合考虑促进就业、碳减排量等社会和生态效益的考核标准。加强政府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通过党建联谊、招商推介等活动,加强地方政府与企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并统筹衔接做好项目开发建设和储备工作,新能源基建项目投资建设顺利推进。同时,由省级部门牵头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加快省级、地级、县级、乡级单位项目投建数据互认共享,实现项目进度信息化、透明化,提高审批办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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