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常”为笔 写好党纪学习教育“岁月诗”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党纪学习教育取得积极成效,要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领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长远意义,“收官”不“收场”、“完结”不“终结”,让理论学习、修身正己、担当作为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写好党性修养、廉洁自律、初心使命的“岁月诗”。

以“常学常新”的理论学习为笔,写好党性修养的“岁月诗”。学贵有恒,勤勉则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学习需要沉下心来,贵在持之以恒,重在学懂弄通,不能心浮气躁、浅尝辄止、不求甚解。”党规党纪内容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并且在不断地丰富完善、与时俱进,如只是停留在一时的收获、自得其满,难免会“败下阵来”,很难系统、准确、及时地学好党的规矩和纪律。党纪学习教育没有“结束时”,只有“进行时”。广大党员干部要永葆“学不可以已”的心态,以“学海无涯苦作舟”的态度,将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必修课”“终身课”,处理好“工学矛盾”,主动“挤海绵”,花时间、找机会,确保集中学习研讨时不缺席、个人学习不缺位,以时间的“质变”催化学习成果的“量变”。要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案头卷”“枕边书”,原原本本读、扎扎实实学、认认真真悟,找准捏住知识的“牛鼻子”,做到“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不断补足“精神之钙”、夯实“思想之基”,用理论上的清醒强化党性修养、保持政治坚定。

以“常查常改”的修身正己为笔,写好廉洁自律的“岁月诗”。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则知明而行无过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党员干部来说,只有正心明道、怀德自重,才能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党规党纪对于党员干部而言,既是行为举止的“紧箍咒”,更是干事创业的“护身符”。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吾日三省吾身”,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勇气和决心,积极对照党规党纪,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进行全流程全时态的对照分析,及时发现廉政风险点、找准“精神病灶点”、扫描“思想遗漏点”,刀刃向内、刮骨疗伤。要常态化做好警示教育,积极参加警示教育片观看、廉政教育基地学习等多样化警示教育活动,将反面典型、他人教训转化为“正己之境”“思想之掸”,常破“心中贼”、常掸“思想尘”,不断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提高自身防腐拒变的“抵抗力”“免疫力”,做到不踩“红线”、不触“底线”、不碰“高压线”,于修身正己中写好廉洁自律的“岁月诗”,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以“常练常干”的担当作为为笔,写好初心使命的“岁月诗”。一语不能践,万卷徒空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组织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督促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最终目的就是为了引导党员干部遵规守纪,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为民服务的热情和能力。“人民”既是党纪学习教育的“出发点”,亦是“落脚点”。广大党员干部要做好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的转化工作,将严明的工作纪律贯穿于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过程之中,在“可为”与“不可为”之间明确何事“要为”“必为”,树立践行正确的人生观、政绩观,不搞“形象工程”、多做“里子工程”,不搞“政绩工程”、多做“民生工程”。要总结应用党纪学习教育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瞄准乡村产业转型发展、老旧小区改造、留守儿童教育等民生难点问题,下大力气、狠功夫,疏堵点、攻难点、除痛点,用“辛苦指数”换取“幸福指数”、将“问题清单”转化为“成效清单”,用担当作为践行初心使命、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人民政府东湖街道办事处徐孝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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