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建设信念坚定、政治可靠、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不断增强党的生机和活力,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党组织要遵照《办法》认真执行,在学习上常学不怠、在执行上常抓不懈、在转化上常行不辍,严肃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持续增强党组织肌体活力,让组织体系的“经脉气血”更加畅通。
坚持常学不怠,提升《办法》学习的“频度”。各级党组织要将《办法》的学习作为强化党员教育管理的基础性、根本性、经常性任务来抓,对照《办法》所包含的27条、4方面内容,坚持认认真真学、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充分了解组织处置的总体要求、概念方式和原则规定;熟悉掌握各项条例的适用情形及处置程序;理解消化针对不予处置、合并处置等情形所应把握的政策要求;进一步明确组织处置的工作责任和工作纪律。在学习过程中,要乐于探索好的学习途径,持续优化学习内容、转变学习方法、升级学习阵地,切实通过高频度、多维度、立体式的学习提升党员教育质效,让广大党员准确领会《办法》精神,全面掌握《办法》内容,严格执行《办法》规定,锻造一支讲政治、能奉献、有原则的高素质合格党员干部队伍,为党和国家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坚持常抓不懈,彰显《办法》执行的“力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对那些政治上不合格、想混入党内捞好处的人,一个都不能要。”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共产党员不是“荣誉称号”,代表着责任、义务和担当,意味着无私、奉献和付出,对于思想不纯、作风不正、工作不实的不合格党员,要始终坚持严的基调和实的举措,依照《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及时、严肃处置。要时刻保持整顿风气、净化生态、淬炼队伍的高压态势,以“零容忍”的态度处置一批不作为、乱作为的政治“毒瘤”,坚决将政治上的“墙头草”“骑墙派”“两面人”拒之门外;以“刮骨疗毒”“治病救人”的决心将部分党员慢作为、不想为的势头遏制在萌芽状态,逐步锤炼和形成共产党员向上向好的精神风貌、内在气质和深层品性。
坚持常行不辍,追求《办法》转化的“深度”。《办法》的出台和执行,并不单纯为了处置部分不合格党员,更多是要发挥以案促改、以案促进、以案醒人的警示教育作用。在立足教育的同时,要注重转化提高,做好制度衔接,将其与党纪处分有机结合,建立健全“不合格党员”处置信息通报和及时处理专项工作机制。充分用好《办法》这一既有资源,将其内化为约束共产党员的行为规范和原则底线,转化为全体共产党员遵规守纪、爱岗奉献、清白做人的行动自觉。要用活用好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典型案例,深挖细掘“病灶”滋生的根源,不断净化党内风气、不断清理不良土壤、不断斧正错误倾向,紧盯党员队伍管理、政治教育和作用发挥,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保证党员队伍肌体健康。
,江西省委组织部选调生赣州市自然资源局驻赣县区长洛乡长洛村书记助理陈晓庆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m.shidao.biz/vanguard/188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