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管理监督上“讲认真”,筑牢理想信念把稳“监督管理之舵”。组织部门是干部管理的职能部门、了解干部的权威部门、干部制度的执行部门,应立足自身职责特点,充分运用组织措施,形成对干部的严格约束。要加大组织教育力度,加强正能量教育,特别要强化理想信念、优良传统作风和正面典型教育等,帮助干部在精神上“补钙”,引导干部始终保持政治定力;加强“底线”教育,使干部不在低级问题上犯错误、栽跟头。要加大组织提醒力度,建立健全“提醒谈话、函询、诫勉”三项日常监督制度,防止干部小毛病演化成大问题。要加大组织调整力度,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加大“下”的力度,对不在状态、不适宜的干部及时进行组织调整。要加大组织处理力度,视具体情况分别予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和降职,对干部形成有力震慑。
在干部选拔任用上“讲认真”,严格选人用人把稳“监督管理之帆”。干部选拔任用是干部工作的关键环节,如果这一关不讲认真,就会逐步扭曲用人导向、直接损害用人公信力。首先,对干部“德”的考察要更加深入,组织部门和有关领导要一点一滴、日积月累地对干部进行了解和分析。其次,对干部“廉”的把关要更加严格,组织部门要坚持干部任前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制度,深入了解和掌握考察对象人选的廉洁自律情况;对于干部任前公示期间反映出来的问题,应按规定认真调查核实,不得放过任何疑点。在信访举报、巡视、经济责任审计、年度考核、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等工作中发现的有关干部问题的线索和信息,也可以加以整合、分析和运用,为教育、管理和监督干部提供重要参考,真正把好选人用人“风向标”。
在制度管理建设上“讲认真”,构筑制度防线把稳“监督管理之桨”。制度是保障组织稳定、持续发展的基石,它对于全局的掌控和长远的规划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若缺乏健全的制度体系,权力将如脱缰之马,难以驾驭,腐败现象便会如野草般蔓延。因此,强化干部监督管理,首要之务便是构筑坚实的制度防线,确保权力在制度的轨道上运行。要不断完善党内法规体系,筑牢防腐之堤,通过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一系列制度,加强对干部行为的规范和监督,确保权力不被滥用。同时,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同样不容忽视,要全面覆盖、细致入微,既关注“八小时”以内的履职情况,也要掌握“八小时”以外的思想动态和生活作风,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确保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后溪镇人民政府 祝璇)
本文信息源自 共产党员网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m.shidao.biz/vanguard/121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