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印发了《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下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体现了党中央对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高度重视。党员干部在开展党史学习的时候,要以细水“长”流的学习功夫,一脉“相”承的使命担当和居安“思”危的底线意识,将把党史学习成果转化为源源不断的精神养分和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
细水“长”流方得学成正果,以党史为“钥”,解锁“锲而不舍,金石可镂”的学习功夫。“小水长流,则能穿石”,涓滴之水终可以磨损大石,并非由于它力量强大,而是由于不舍昼夜的坚守。正如学习,不在于一朝一夕的努力,而在于长期的、融入日常的过程。学党史亦不例外,需如涓涓细流一般绵绵用力、久久为功,绝不能搞“一阵风”式学习。《条例》的出台为做好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常态化提供了有力制度保证。制度的生命在于被遵守和执行,每一名党员都要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终身必修课,不打折扣、细嚼慢咽地学习消化,把党史学习作为工作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结合现实情况和自己的理论文化水平、思想状态、年龄阅历,把党史学习抓在经常。同时,要善于创新学习方式,用好革命博物馆、纪念馆、党史馆等教育资源,多渠道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更为生动多元的学习形式启迪心灵、滋养精神。
一脉“相”承方可生生不息,以党史为“烛”,映照“饮其流者怀其源”的初心使命。党和人民事业发展需要一代代中国共产党人接续奋斗。赓续红色血脉、传承红色基因,就是将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转化为奋斗动能的重要前提。回首历史,从新民主主义革命到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无数革命先烈、仁人志士为了革命和建设事业前赴后继,形成了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劳模精神、特区精神、女排精神等一系列精神富矿,我们有责任挖掘好、弘扬好。要延续“爱国”精神,广大党员干部应当做到坚定理想信念,自觉把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统一起来,厚植“爱国”情怀,用实际行动诠释爱国主义真谛;要延续“爱民”精神,向俯首甘为孺子牛的主动向老英雄、优秀党员学习,常怀“以天下为己任”的情怀;要延续“艰苦朴素”作风,向面对物质诱惑毫不动摇的先锋模范学习,将“成由勤俭败由奢”的道理根植于心、外化于行,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真正传承好党的精神财富,永葆党的政治本色。
居安“思”危方知昼警夕惕,以党史为“镜”,树牢“处处如履薄冰”的底线意识。生于忧患,死于安乐,揆诸古今史乘,概莫能外。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做到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准备经受风高浪急甚至惊涛骇浪的重大考验”,这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历程的经验教训和自我警醒。广大党员在党史学习过程中,必须将忧患意识作为一个重要的课题,面对成就,不能自满,面对历史上经历的曲折不能健忘失忆,对中外政治史上那些死于安乐的深刻教训不能健忘失忆;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不能反应迟钝、得过且过。各级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头脑清醒,对自身的思想、作风、廉洁等情况要有客观正确的认识和把握,以正视问题的勇气和刀刃向内的决心,持之以恒改进不足,永远保持奋斗状态。要树立高瞻远瞩的战略思维,确保想法与时俱进、做法推陈出新、办法吐故纳新,全面提升对风险的预判能力和化解风险、应对挑战的本领,朝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破浪而行。
(四川省遂宁市大英县委组织部选调生 李尚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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