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党建之“炬” 点燃乡村振兴之“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大路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旗委决策部署,始终把党建引领作为推动乡村振兴的“第一抓手”,通过夯实基层组织、建强干部队伍、推动产业发展、提升治理效能,引领乡村振兴跑出“加速度”。

抓组织、强基础,点燃乡村振兴“红引擎”

一是紧盯党建主责“核心点”。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观念,不定期召开党委会议研究推动重点工作,按时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推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常态化开展。2023年,新发展党员7名,查处违纪党员6名,组织党组织书记“比武争星”活动1期,打造非公经济党建阵地1处,全镇各领域党建水平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二是培育党建特色“闪光点”。全面抓好党建品牌创建活动,坚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探索形成了小滩子村“1+N”(“1”是指党建网格化一张图;“N”是指全民参与、多种方式全面提升农村综合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创业社区“红色物业”、杨四圪咀社区“党员先锋驿站”等一批独具地域特色的党建品牌。三是破解党建工作“重难点”。以创建坚强堡垒“模范”支部为契机,持续推进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改造4个村党群服务中心,新建4个党群联络站,基层党组织服务党员群众的能力水平显著提升。认真落实上级关于规范村级组织事务部署要求和减负要求,全面规范村社区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确保村社区干部能够轻装上阵,全身心投入到服务党员群众各项工作中。

抓队伍、强培育,打造乡村振兴“主力军”

一是抓学习、强理论。坚持以“三会一课”制度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为抓手,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态度,采取定期集中学、专家授课学等方式,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2023年,共组织开展党委会“第一议题”学习23次、“每周四”集中学习20次,举办专题讲座4期。二是抓机制、促落实。构建起“常态督导、定期考核、集中观摩、述职评议”党建考核机制,细化完善镇对村考核细则,将信访矛盾化解、接诉即办工单处理、违法用地监管等重点工作全部纳入对村“两委”班子和党支部书记的考核范围,进一步拧紧抓党建责任链条,推动责任真正落实到位。三是抓培训、提素质。以开展主题教育为契机,创新方式方法,将“线上学+线下学”和“集中学+分散学”相结合,打造多维度、立体化学习课堂,确保全镇党员教育培训全覆盖。2023年,参加各级各类培训36批次,党员干部能力素质不断提升。

抓项目、强产业,走出乡村振兴“致富路”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攥指成拳聚力。依托镇属国有公司,探索建立村集体经济发展联盟,变“单打独斗”为“抱团发展”。整合15个村社区各类项目资金共计330万元入股镇属国有公司,构建了“多个渠道引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资金使用新格局,为壮大集体经济提供了资金支持。2023年,公司投资建设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目前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项目投产后,预计可带动15个村社区年纯收入增加50万元以上。二是坚持党建引领,企地共建共赢。以优化营商环境和“企地企民携手 共建美好生活”专项行动为抓手,按照“镇党委+村党支部+企业”模式,由镇党委牵头协调,村党支部谋划实施,帮扶企业出资建设,三方共同发力发展壮大集体经济。2023年,帮扶企业累计给予帮扶资金1447万元,为壮大集体经济注入活力。通过企地共建,既帮助企业协调解决了实际问题,优化了营商环境,同时也带动村集体经济增收,实现了互利共赢。大路镇荣获2023年度全旗优化营商环境“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三是坚持党建引领,创新工作机制。坚持“支部引路、党员带路、产业铺路”发展理念,将党建链嵌入到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产业项目链条中,按照“村党支部+合作社+农户”发展模式,把党组织作用发挥与产业发展、项目建设结合起来,让老百姓通过土地流转“收租金”、入股参与“分股金”、打工劳务输出“挣薪金”,实现“支部有作为、群众得实惠、集体增收入”。2023年,12个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全部达到35万元以上。

抓治理、提活力,画好乡村振兴“同心圆”

积极探索政治引领、自治强基、法治保障、德治教化、智治支撑为一体的“五治融合”基层治理新模式。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凝聚治理合力。构建“党建引领、社会协同、多方参与”的基层治理网格精细化管理体系,按照“党建+网格”的基层治理模式,将全镇划分为1个一级网格、15个二级网格、146个3级网格,实现“多网合一”“一张网格统全员”。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镇党员干部结对联系常住户全覆盖,定期入户了解生产生活情况、宣传党的政策及法律法规,听民声、解民难,及时排查调处群众反映的问题,实现“小事不出社、大事不出村,人在网格中走、事在网格中办”的网格化管理模式。2023年,镇村两级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289次,办成好事实事77件。二是创新自治管理,压实治理根基。将“自己的事情自己办,大家的事情商量办”作为村民自治的根本遵循,建立村规民约、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红黑榜”“积分制”等自治机制,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和村民知情大会制度。建立老党员、老教师、退休老干部、乡贤等为成员的人民调解队伍,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在基层自治中的基础作用,切实把信访矛盾排查化解在村社一线。2023年,各村社区通过“村(居)民说事”制度协调化解“老大难”矛盾纠纷23件,协调处理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91件。三是深化法治保障,提升治理实效。坚持把普法教育融入矛盾化解的全过程,引导广大群众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2023年,举办法治宣传活动16场,实现对6540余名村民“零距离”普法,村民法治意识和水平不断提升。四是厚植德治教化,注入治理动力。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农家书屋、文化宣传栏等文化阵地,组织开展“红黄蓝绿志愿服务”“我们的节日”等活动24期,微信公众号发布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80期,开展“漫瀚调调学理论”等宣讲活动20余场,受众人数达1000余人次。结合主题教育,融入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实践活动,打造石榴籽主题公园1处、漫瀚石榴情展馆1处。五是探索智治支撑,赋能治理智力。在全旗率先打造集党建、综治等9大板块为一体的综合治理“智慧乡镇”平台,在全镇关键部位安装监控探头319个,实现“道路交叉口无死角、主要道路节点无盲区、人口密集区域无遗漏、重点水域全覆盖”的“三无一全”监控体系,构建起乡村数字化治理安全网,全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大路镇数字乡镇建设荣获全旗2023年度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奖。

(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集中选调生 马瑞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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