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民至上”中领悟如何“至上”

4月1日出版的第7期《求是》杂志发表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文章《必须坚持人民至上》。文章指出,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大底气,是我们共和国的坚实根基,是我们强党兴国的根本所在。

要从“人民至上”中领悟如何“至上”,首先要明白“人民”是主体,“至上”则表达人民主体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因此,如何“至上”便可以理解为如何把人民置顶,广大党员干部应从爱民之心、为民之责、利民之举三个维度将人民置顶。这样的“人民至上”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党员干部方能把“必须坚持人民至上”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坚持爱民之心至上,常念民之所忧,以真心暖民心。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与人民风雨同舟、生死与共,始终保持血肉联系,是党战胜一切困难和风险的根本保证,正所谓得众则得国,失众则失国。”正是因为中国共产党能够忧人民所忧,以人民之忧为己任,所以才能够取得人民信任,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才能够使全国上下万众一心,努力探索中国自己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才能够团结一致向前看,汇聚人民磅礴力量,进行改革开放新的伟大革命。奋进新时代的路上会遇到很多困难,但是用心用情就不难,对待群众的态度要真心,面对群众的事情要上心,解决群众的困难要用心。广大党员干部要常念民之所忧,急民之所急,同人民情与情交融、心与心相通,时时刻刻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

坚持为民之责至上,勇担民之所呼,以担当显作为。肩扛千斤,谓之责;背负万石,谓之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担当和作为是一体的,不作为就是不担当、有作为就要有担当。”新时代有新的挑战,党员干部要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责任和使命,要敢于担当、勇于拼搏,要逢山开路、遇水搭桥。而“民之所呼”便是人民群众对党员干部具体的责任要求,也应是党员干部的行之所向。面对民之所呼,党员干部要有知责进取的意识,主动回应群众关切,认真解决群众诉求;面对民之所呼,要有主动担当的勇气,敢于主动靠前请命,明确职责所在,不扯皮、不推诿;面对民之所呼,要学会自我加压,敢于挑重担、扛重责,不断提升为民解决问题的能力。

坚持利民之举至上,笃行民之所盼,以实干促实效。大道至简,实干为要。坚持人民至上,更不能只停留在纸面上和口头上,而是要落在具体的利民实事上,落实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上。为民办事最忌空谈和形式主义,光是说大话、搞表面文章,长此以往只会脱离实际,损害政府公信力。广大党员干部要戒虚求实,不能只图虚名,不求实效,要时时刻刻克服花架子、形式主义等不良作风的侵蚀和干扰;要坚持利民的事“马上就办”,第一时间启动办的程序,进入办的状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办就办好,这样才能让“人民至上”落到实处、落地见效。

(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刘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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