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督促落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谱好学纪、守纪、执纪“三部曲”,让党纪学习大有可“为”。
以学纪为“良药”,祛病补气,提振“粉身碎骨浑不怕”的精气神。“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坚持学纪知纪是涤清党员干部思想源头的主渠道,也是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基本功。廉洁之坝,常溃于疏微。尽观近年来贪腐落马的案例,都是因为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为山九仞,岂一日之功。”强化纪律意识,要坚持党纪的常态化学习,做到学在日常、抓在经常,原原本本、逐条逐句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规党纪的重要论述,搞清楚党的纪律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以守纪为“拂尘”,常掸己身,做好“只留清气满乾坤”的清醒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如果把党章党规党纪学好了、掌握了,又自觉遵守了,防患于未然,就可以防止一些干部今天是‘好干部’、明天是‘阶下囚’的现象。”遵纪守纪是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必修课,也是检验党纪学习效果的试金石。无数案例证明,党员“破法”,无不始于“破纪”。党员干部必须要做到“知行合一”,常学常警,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把讲党性、重品行、守规矩贯穿工作和生活始终,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守住第一道防线、把好第一个关口,不搞“下不为例”的第一次,不抱侥幸心理,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
以执纪为“利刃”,兴利除弊,打造“勤反腐败政自明”的主阵地。我们党是在不断加强纪律建设中发展壮大的,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党纪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党员干部要自觉对照党规党纪不断检视自己,在执行落实方面不搞变通、不打折扣,永葆人民公仆的纯洁性。各级党委(党组)要完善纪律制度、严格执纪监督,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对违反党规党纪的问题,发现一起就坚决查处一起,让铁纪“长牙”、发威,让干部重视、警醒、知止,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通过纪律建设打造素质过硬的干部队伍、建立风清气正的政治阵地。
(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盖洋乡选调生 翁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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