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长江流域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倡议书》:共筑绿色司法长城,守护长江生命之源

在第三届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的开幕式上,一份承载着重要使命的倡议书——《加强长江流域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倡议书》正式发布。这份由上海、江苏、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西藏、青海等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发起的倡议书,不仅彰显了长江流域各级人民法院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坚定决心,更为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长江,作为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不仅是我国重要的生物资源宝库,更是地球上极其宝贵的淡水生物基因库。它在维系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随着人类活动的不断加剧,长江流域的生物多样性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因此,加强司法保护,推动长江流域生物多样性的恢复与保护,显得尤为重要。

倡议书明确提出了“齐心筑牢司法长城,协力护佑万物生灵”的目标,并强调要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这一目标的提出,不仅是对长江流域各级人民法院的共同要求,更是对全社会的共同呼唤。倡议书所倡导的绿色发展理念、最严法治观、环境治理新格局以及司法保护基地的共建共享等,都为长江流域生物多样性的司法保护提供了明确的方向和具体的路径。

在司法保护方面,倡议书强调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努力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和壁垒,加强流域法院之间的司法协作。这一举措有助于形成拯救珍稀濒危物种、守住长江流域生态安全底线的法治合力,为长江流域生物多样性的恢复与保护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支撑。

同时,倡议书还提出要因地制宜建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对长江流域濒危、珍稀动植物开展保护。这一举措不仅有助于保护长江流域的生物基因库,更能够提升公众对生物多样性的认识和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的良好氛围。

此外,倡议书还强调了深化环境司法研究和开展环境法治宣传的重要性。通过加强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不断提升环境司法的专业性和权威性;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法治宣传,让“热爱长江、保护生灵”的环保理念深入人心,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长江流域生物多样性的强大合力。

总的来说,《加强长江流域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倡议书》的发布,标志着长江流域生物多样性的司法保护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我们期待各级人民法院能够积极响应倡议书的号召,加强司法协作和联动机制建设,共同推动长江流域生物多样性的恢复与保护。同时,我们也呼吁全社会共同参与到这一伟大的事业中来,共同守护我们的母亲河——长江,让生命之源永葆生机与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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