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是一个古老的话题,我国古代历朝历代有不少君主是非常重视吏治的,制定了非常严厉的法律来惩治腐败行为,也有不少清官流芳百世,但封建王朝最终都落得个人亡政息的结局。宋真宗反腐有力,贪官仍然多得数不过来;明朝开展反腐肃贪运动,历时之久、手段之狠、刑罚之酷、杀人之多,为几千年封建历史所罕见,但一个个贪官依然“前腐后继”,在明王朝灭亡的道路上添柴加火。
纵观中国历史,真正敢于自我革命、刮骨疗伤,真正做到荡涤腐败沉疴、净化政治生态的,唯有我党。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现象,腐败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党以“得罪千百人、不负十四亿”的使命担当,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坚定意志,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力度之大前所未有、成效之大有目共睹。“不敢腐”的震慑持续强化,“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牢,“不想腐”的堤坝不断构筑,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党心民心更加凝聚,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
一个人廉洁自律不过关,做人就没有骨气,做事就没有硬气。纪律是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遵规守纪仅仅是对党员最基本的要求,还应在廉洁纪律底线之上,树立自律高线。全面从严治党,既要注重规范惩戒、严明纪律底线,更要引导人向善向上,发挥理想信念和道德情操引领作用。对于党员而言,保持清廉自守的高尚品格,是维护党员形象和国家利益的必然要求,是有效净化党内环境、提升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必要条件,也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保障
从近年来落马的各级官员的身上不难发现一个显著特点:党员干部破法者,无不从破纪开始。一旦失去敬畏纪律之心,行为的防线也会失守。只有对法律、对法纪、对权力常怀敬畏之心,才能唤醒内心深处的道德律令。
敬畏是人生的大智慧,不仅是一种人生态度,也是一种行为准则,在工作时我们要心中常怀敬畏之心,人一旦没有敬畏之心,往往就会变得肆无忌惮、为所欲为,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甚至无法无天,最终吞下自酿的苦果。
要敬畏纪律。遵守纪律、敬畏纪律,是党员应具备的基本政治素养。法纪犹如悬崖峭壁上的护栏,对党员干部而言是一种关爱和保护。大家应常怀敬畏之心、戒惧之意,始终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觉,在严格的党内生活中锻造政治品格,坚定做人准则,将纪律意识自觉融入到学习、工作、生活中,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要敬畏法律。党员要坚守法律底线,这是一条毋庸置疑的铁律。近年来,不少党员干部纷纷落马,就是因为他们视法律为儿戏,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徇私枉法,最终断送了自己的政治前途。因此,我们要自觉把个人行为、从业行为等等严格约束在法律框架内,发自内心的信任、信服、信仰。始终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发无授权不可为,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这样才能带头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成为真正“懂规矩”的人。
要敬畏权力。党员干部要经常思量手中的权力是谁给的,经常想一想应该怎么用,怎么来用好,正确处理情与法、利与法、权与法的关系。权力是把“双刃剑”,运用得当,可以披荆斩棘,为民开辟幸福康庄道,为己留得生前身后名。运用不当,轻者,丢官解甲,惨淡收场;重者,身陷囹圄,遗臭万年。所以,要常怀敬畏之心,慎待权力。以平和之心对待“名”,以淡泊之心对待“位”,以知足之心对待“利”,把权力视为一种压力、一种考验、一种责任,自觉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尽心履责,为民谋利。
(武汉体育中心集团有限公司林广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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