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政之要,唯在得人”。党的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中坚力量。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鲜明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大力选拔政治过硬、敢于担当、锐意改革、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干部,着力解决干部乱作为、不作为、不敢为、不善为问题。这就要求党员干部把好“三关”。
党员干部要严格把好政治关。在党员干部干好工作所需的各种能力中,政治能力是第一位的。广大党员、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维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保持一致。此外,党员干部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用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凝心铸魂,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党员干部要严格把好思想关。广大党员干部务必要加强党性修养,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责、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在狂风暴雨中练就担当作为,在挑战风险面前奋勇前行,真正做到敢于担当、勇于担当。在实际工作中,干部要牢记人民公仆的角色定位,严守思想底线,不断磨练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增强服务群众本领、理论联系实际本领、防范化解风险本领和高质量发展本领。
党员干部要严格把好廉洁关。一个人廉洁自律不过关,做人就没有骨气。在为谁执政、为谁用权、为谁谋利这个根本问题上,我们的头脑要特别清醒,立场要特别坚定。广大党员干部要涵养廉洁自律的道德修为,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义与利、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亲与清的关系,做到克己奉公、以俭修身,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傅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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